根据永湖镇中心卫生院的工作需要,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永湖镇中心卫生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至签订合同时间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通过对我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进行公开招标,确保医院各科室正常运行,满足医院的办公要求,优化现有供应商,本次拟遴选1家日用品及办公用品供应商。
(一)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内,根据我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的具体需要按要求价格采购送货(如有《永湖镇中心卫生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询价表》外的采购需求则不得高于市****
(二)供应商应积极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服务需求,不以量少、加急、加班为推脱理由,保障采购人在周末及节假日的服务需求。
(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有关标准。
(四)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和性能的要求,无缺陷。
(五)供货后若发现供货产品与供应商承诺或描述不一致,且无法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时,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需求进行退换货。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企业在近三年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比选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公司法人对所授权销售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询价函(请到我院公共卫生综合楼三楼后勤办领取);
注:1.参选公司应承诺交来所有资质,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公司承担。
2.以上所有材料(含复印件、截图)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或胶钉成册,档案袋密封盖章提交。
本次比选针对全社会公开,在规定时间内若无报价的则流标,若只有一家报名的,我单位采购小组组织对报价公司进行磋商,按照最终磋商意见确定价格。若有2家及以上的报价公司,我单位采取综合评分法评选出结果。
以现场递交或者快递的方式在****下午3点前交至我院后勤办公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在我 微信公众号“点击登录查看”发布结果公告,不再单独发放成交通知书。
永湖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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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科室:后勤办
审核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