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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经济开发区法治广场绿化苗木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江苏南通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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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经济开发区法治广场绿化苗木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就启东经济开发区法治广场绿化苗木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启东经济开发区法治广场绿化苗木采购,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

总价限价

1

香樟B

Ф19.1-20

3

2000.00

6000

2

香樟C

φ16.1-17cm

6

1500.00

9000

3

广玉兰

Ф20.1-22

4

1600.00

6400

4

榉树B

Ф17.1-18

35

2500.00

87500

5

法桐

φ14.1-16cm

9

525.00

4725

6

落羽杉

Ф9.1-10cm

3

202.50

607.5

7

红玉兰

φ12.1-14cm

24

800.00

19200

8

美人梅

D10.1-11

3

300.00

900

9

红叶石楠球A

W200-220cm H150-180

6

200.00

1200

10

红花继木球

W120-150,H120-150

1

150.00

150

11

大花金鸡菊

64株/m2

145

64.00

9280

12

黄金菊

49株/m2

20

45.00

900

13

四季草花

81株/m2

15

61.36

920.4

14

金森女贞

49株/m2

260

44.10

11466

15

阔叶麦冬+大花萱草

阔叶麦冬,非等距自然种植,间距15-30公分;9丛/平方米,2-3芽/丛,大花萱草在阔叶麦冬(间距较大)的缝隙间,每49丛阔叶麦冬间种9丛大花萱草

680

9.00

6120

16

夏鹃

49株/m2

35

49.00

1715

17

常绿鸢尾

49株/m2

50

27.56

1378

18

红花继木

49株/m2

59

48.14

2840.26

19

海桐

49株/m2

50

29.40

1470

20

金边阔叶麦冬

4kg/m2,3-5分枝

7

19.95

139.65

21

桃叶珊瑚

49株/m2

59

49.00

2891

22

木绣球

49株/m2

42

49.00

2058

23

日本麦冬

100丛/m2,3-4芽/丛

6.4

49.00

313.6

24

毛鹃

49株/m2

80

49.00

3920

25

茶梅

49株/m2

135

49.00

6615

26

小龙柏

49株/m2

48

49.00

2352

27

红叶石楠

64株/m2

35

36.00

1260

28

金边黄杨

64株/m2

20

28.50

570

29

铺种草皮

百慕大草卷满铺

260

9.11

2368.6

总价限价(元)

194260.01

注:1、本项目中价格均含13%的增值税;

2、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壹拾玖万肆仟贰佰陆拾元零壹分(¥:194260.01元),总价报价及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所有产品为一个标段,供应商需要对所有询价产品进行报价。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报价中含税及苗木、起苗、土球、包扎、修剪、运输、卸车、打堆等所有费用。所供货物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整齐摆放。因项目点位多且零散,供货商必须根据采购单位的供货要求进行供货,采购单位可要求供货单位分多批次进行供货(供货周期跨度可能比较长),同一批次卸货地点可能有多个点位,由采购人指定。最终的供货数量可能比预估的数量多也可能少,货款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本项目所有费用都已列入报价内,结算时除供货数量变更进行金额调整外其它任何理由都不调整。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把风险费用列入投标报价。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方联系。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513—****

采购代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联系人:苏海丹

联系电话:****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附件二);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6)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四)。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投标人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如投标人不符合条件的不用填写)。

注:(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上午09:00(只接受邮寄不接受现场投标)

开标地点:启东市****

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上午09:00之前将投标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以下地点:启东市****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051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六、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合格,供货单品所有指标必须符合采购要求,如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将拒收货物拒付苗款,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后的3日内供货,如不能及时提供符合标准的苗木,视为供货方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3、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4、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项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递交形式:数字人民币、转账、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5、约定事项:

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八、付款方式:采购人有权对采购数量进行调整,最终结算时合同单价不变,货款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货物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货款。供应商应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若提供的发票税率不是13%,价格应按实调整。

九、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总价及单价需均低于最高限价。

2、政府采购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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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经济开发区法治广场绿化苗木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第二次)04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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