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通公矿交告〔2025〕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内蒙古自治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一、出让人、交易平台基本信息1.出让人:点击登录查看
出让人住所:通辽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交易平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通辽市****
网址: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tlsggzyjyw/index.html)
联系人:敖女士 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二、出让项目基本信息与要求(一)出让项目基本信息
1.出让矿业权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2.出让区块地理位置:通辽市****
3.勘查矿种:天然碱,共生矿种盐;
4.资源储量:天然碱矿物量14.47亿吨(含盐量≤9.54%的资源量为 5.21亿吨,共伴生天然碱矿物量9.26亿吨);
5.首次出让期限:30年,从开采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6.出让区块面积:28.85平方公里(区块范围2000系国家大地坐标见附件2);
7.挂牌起始价:按照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 号)计算,起始价=起始价标准 ×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 ×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 × 矿业权面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8.增价报价方式:同一竞买人可连续或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或人民币5000万元的整数倍。
9.底价:本次挂牌出让设置底价。在交易结束前保密且不得变更,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10.矿业权出让收益:依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按照竞争确定的成交价,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开采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依据矿业权出让时《矿种目录》规定的标准确定。
11.联合体投标: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1.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无机化工产业研究和开发工业企业或以碱为主原料的工业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近三年年产值均达到50亿元、利税5亿元以上。新注册公司其母公司或控股股东至少有一家需满足上述要求。
2.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3.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4.竞买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6.竞得采矿权之日起24个月内投产,36个月内达产,实现年纯碱产能500万吨。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竞得企业在开发建设时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8.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1)公告期:****至****。
(2)报名期:****9时30分至2025年 5月29日17时30分止。
(3)网上挂牌期:****09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竞买人须在网上挂牌期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
(4)网上询问期:网上挂牌期截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挂牌报价的,进入网上询问期。网上询问期为3分钟。
(5)限时竞价期:网上询问期截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限时竞价,进入限时竞价环节,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环节。
(6)银行担保保函核查时间:****09时30分起至2025年 5月29日17时30分止。
(7)资格审查时间:****14:30至****17:30止。
(二)报名方式
意向竞买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报名。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联系,
技术服务联系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1.一般情况表;
2.竞买申请书;
3.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竞买声明;
5.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2022、2023、2024年度完税证明;
7.意向竞买人公司章程;
8.银行担保保函;
9.资格审查过程中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资格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若竞买人成立新公司参与本次出让活动,需同时提供新公司各股东公司上述1至6项材料。
(四)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生成竞买申请书,按照系统提示上传银行担保保函,其他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需在挂牌截止后于****9:30至****16:00间上传。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五)资格审查
限时竞价结束后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 ****14:30至****17:30止。
挂牌截止后预竞得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完整上传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结束后,由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系统生成《成交通知书》;若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并选择第二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成交,依次类推。
五、CA数字证书的获取及绑定(一)获取方式
竞买人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执行机构申请的CA数字证书且在互通名录内,均可参与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完成互通的CA数字证书目录见《完成互通CA数字证书一览表》)。
(1)CA数字证书办理方法及办理时间请咨询对应CA数字认证机构。
(2)已办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二)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及系统绑定
1.在计算机上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入交易系统首页(IE浏览器版本为IE11);
2.点击左上角“请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面点击 “互认平台认证登录”,在认证平台左侧点击“驱动下载”按钮,下载并安装驱动程序(在安装驱动时按照提示关闭IE浏览器);
3.驱动安装完成后在交易系统登录页点击“互认平台认证登录”,页面自动跳转至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互认系统,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进入互认系统,点击右上角“绑定/登录”按钮,在弹出窗口中点击“企业绑定”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点击 “读取证书”按钮,页面显示CA证书信息后填写企业相关信息点击“确认申请”按钮完成绑定。
4.交易系统网址:
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三)竞买人未按照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全部要求执行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由交易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竞买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五)竞买人如果连续十次输错密码,交易系统将会自动锁定该申请人的CA数字证书权限,申请人如果需要解锁,需联系CA数字证书发放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解除锁定。
(六)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或密码泄漏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在参与网上公开交易活动前,应当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若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的,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1.挂牌报价时间:****09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
限时竞价时间: ****09时30分开始。
2.竞买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竞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在网上挂牌截止前30分钟内,由出让人从交易系统输入矿业权出让底价。出让公告期结束后项目进入挂牌报价期,期间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报价高于底价的成交,低于底价的不成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三分钟询问,竞买人确认后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进行报价,倒计时结束时无竞买人出价的,产生最高竞价,最高竞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预竞得人。系统自动生成《预成交通知书》,预竞得人持该《预成交通知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
出让结果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后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银行担保函要求本次竞买要求意向竞买人提交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10亿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担保有效期自报名之日起不低于4个月。竞买人在采矿权竞买活动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担保银行将担保金额全额赔付给出让人。
本次竞买由点击登录查看审核银行担保函。意向竞买人应于****09时30分至2025年 5月29日17时30分期间,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银行担保函原件,经自然资源局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竞买;审核不合格的,意向竞买人应在****09时30分至2025年 5月29日17时30分期间重新报交银行担保函原件,否则不得参与竞买。违反本规定,干扰正当交易活动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提交虚假材料的。
2.在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竞买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3.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按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4.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履行缴纳竞争确定的成交价等有偿处置义务的。
5.在竞买活动和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出让公告、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八、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九、合同签订及相关承诺的履行
出让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于2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的通知》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缴纳出让成交价。
十、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本次出让范围与已设油气探矿权“内蒙古新庙奈曼凹陷油气勘查(许可证号:T********)”范围重叠,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等相关手续时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不影响已设油气矿业权人权益的承诺;与已设油气采矿权“内蒙古自治区开鲁盆奈曼地区石油开采(许可证号:****4)”重叠,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等相关手续时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的互不影响协议。
3.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竞买人慎重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开发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得人取得矿权后,可以在勘探报告的基础上开展补充勘查,但须自行承担各项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采矿权出让中关于地质工作误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产生的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工艺等的限制产生的风险。
4.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5.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6.竞得人在持有采矿许可证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和相关税费缴纳、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和统计信息填报、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地质资料汇交以及采矿权变更矿种和范围、矿山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提交核实报告办理评审备案等相关义务。
7.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手续等。
8.本次挂牌矿权与城镇开发边界相邻,竞得人在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和进行资源开发时,要充分考虑开采行为对城镇建筑物的影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采矿活动勘查。
9.竞得人应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履行相关义务,且需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矿产资源开采及配套设施要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0.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
本次拟出让范围周边分布多个文物遗址点,已合理避让重叠区****
出让区域涉及林地1704.5534公顷,涉及草地515,28公顷。矿区范围涉及二级保护林地871.3056公顷,按林地分级管理规定,生产规模为中大型的矿山可以使用二级保护林地,否则只能使用三、四级保护林地。该矿区为井工开采,探矿井口和采矿井口等实际开采范围应避让林地、草原,同时要做好防范风险与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地下采区对应的地表林草资源受到损毁影响。竞得人在开发建设前要按照林草管控要求办理相关征占用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采矿权范围位于西湖水库库区范围内,目前西湖水库库区已启动报废程序,待西湖水库报废替代工程完工并完成验收后,方可进行矿产开采。
11.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按照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实施开采活动,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综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同时按照审查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区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表植被损毁预防和修复治理及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等主体责任。受让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按规定依法追究受让人违约责任,由矿山所在旗县****
12.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3.竞买人承诺知悉前述注意事项并自愿承担有关风险。
十一、其他事项(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点击登录查看网站、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出让活动应中止:
1.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中心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出让的采矿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4.竞得人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采矿权交易的其他情形。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视为竞得人违约,交易中心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虚假的;
2.竞得人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4.竞得人未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清采矿权成交收益;
5.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附件
1.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附件1)
2.出让区块范围2000系国家大地坐标(附件2)
3.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附件3)
4.竞买声明(格式)(附件4)
5.完成CA互通一览表(附件5)
6.采矿权出让文件(附件6)
7.《内蒙古自治区奈曼大沁他拉矿区石盐天然碱矿勘探报告》(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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