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低空经济暨无人机综合验证基地设计服务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YQZL-ZB-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低空经济暨无人机综合验证基地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0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丽江无人机综合验证基地建设地点位于丽江市****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低空经济暨无人机综合验证基地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丽江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低空经济暨无人机综合验证基地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1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1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开标当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为止,查询 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承诺);
1.6.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承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①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和民航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民航行 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满足以上①②③项中的其中一项即可)
(2)项目负责人要求 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机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当日及之 后).
3.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昆明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时00分
递交方式: 昆明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时00分
开标地点: 昆明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QZL-ZB-2025-002
2.计划编号: /
3.项目名称: 丽江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低空经济暨无人机综合验证基地设计服 务;
4.投资金额: 约7000万元(以实际造价为准)
5.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和与之 相关的设计服务工作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现场指导 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设计跟踪服务,负责完成设计成果的相关报批工作及施工图 的报审工作,并取得审图合格证,且负责承担相对应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方 案评审、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所产生的费用)。提供相应的AutoCAD格式设计图电子文档以及 相关的Office格式文档;负责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洽商的签署,并提 供设计交底等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6.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划分标段: /
7.采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部分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允许进口投标产品为: /
注: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8.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过规,概算、施工图设计; 提供工程建设期间相关配合服务至工程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9.质量要求: 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0.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 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云南省丽江市****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昆明市****
联系人: 龙源、李选康、王升翠、金小喧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具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重建单率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