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新民村共富中心项目(暂定名)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新民村共富中心项目(暂定名),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
2.2建设规模:总本项目用地面积76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96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245平方米,功能为沿街商铺、家宴中心、商务办公、人才公寓、党群服务中心等,地下机动车库面积约3715平方米。总投资约8800万元。
2.3招标范围: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前期手续办理(节能、日照分析、消防审查)、施工图设计(含建施、结施、暖施(含空调)、基坑围护)、强电、水施(含消防)、抗震支架、智能化、室外附属、绿化景观、幕墙(如有)、亮化、公共区域及家宴中心装修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2.4本项目设计必须严格按照联系单及设计任务书进行限额设计。
2.5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时间****14时00分前(开标时间)应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具有****至今项目设计业绩1个及以上(设计过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如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不能证明项目内容的,可另行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3.5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明材料,(浙江省外单位必需在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常驻人员工作联络点)。
3.6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14: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期间每日9时至17时,前往点击登录查看(海宁市****
4.2线下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4)设计资质证书;(5)浙江省外单位须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以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5-15 上午14:0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送达至杭海新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6.1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地 址:海宁市****
邮 编: 314408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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