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至漠河国家高速公路黑龙江省五大连池至嫩江段
工程建设项目A1合同段木质纤维素项目变更/澄清公告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1.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北安至漠河国家高速公路黑龙江省五大连池至嫩江段工程建设项目A1合同段木质纤维素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
变更内容:
一、原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15:00
报名开始时间**** 15:00
报名截止时间**** 15:00
竞价开始时间**** 15:00
竞价截至时间**** 16:00
意向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变更为:
公告发布时间**** 15:51
报名开始时间**** 11:00
报名截止时间**** 11:00
竞价开始时间**** 11:00
竞价截至时间**** 12:00
意向供应商增加以下要求
(1)黑龙江省内近三年供货业绩 需付项目联系人及合同证明
(2)由于项目施工现场存放条件有限,而且木质纤维需要防潮防火存放,根据项目需求每车发货10吨
(3)项目通知发货后48小时内货物需进场
(4)项目生产需要木质纤维厂家安排投料设备维修调试人员 生产过程中出现设备问题需要人员5小时内到达项目及时维修
(5)要求生产商投标 中标后需实地考察生产厂家 由于木质纤维产量较低 要求生产厂家配备两条以上生产线 以保证项目供货
(6)本项目木质纤维质量要求严格 生产商需严格把控生产质量 原材料需使用新闻纸(报纸),不得使用废棉、尿不湿棉及费墙纸等劣质回料
二、说明
本次公告为原公告及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及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内容如与原公告及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11.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