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 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人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2.3.1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变更为:2.3.1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不计取相应的税金。投标报价中的暂列金应与给定的招标清单一致,不单独计税。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09时30分。
3、计划工期变更为:****—****,共515日历天。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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