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行驶区间为广东省东莞市-广州市珠海区或白云区总医院;50座客车租赁(座位数可±5座)。 2.服务期限:1年(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 3.服务要求:(1)投入本项目车龄不超过5年;车辆外观整洁,不得有商业广告内容;(2)车辆必须装有GPS卫星定位系统,并能实时监控运营车辆行驶状态,车内必须有完好的视频监控系统;(3)车辆需保证空调服务,确保运行时车内温度在22-26摄氏度之间。(4)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服务的驾驶员每台车不得少于2人,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驾龄不得低于5年,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驾驶员详细信息及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5)指定专属驾驶员负责甲方车辆保障事宜,且驾驶员需身体健康,无心脏、传染等疾病,每年进行体检,体检报告需交甲方审核;(6)供应商要经常性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发车前完成车内环境、车容车貌的维护及消杀,并按时抵达甲方指定地点等候;(7)供应商须指派专职技术人员检查维护车辆保证技术状况,每台投入运营的车辆必须有检查维修保养记录;(8)供应商在本项目车辆必须为国产主流品牌车辆,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运营险和座位险,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9)供应商需对本项目进行单价报价,投标单价(为东莞市(具体地点电话联系告知)-广州市珠海区或白云区总医院1个往返价格)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10)结算公里数以百度地图导航最近公里数为准;(11)甲方提出车辆保障需求后,供应商须在两个小时内(以甲方联系人联系供应商电话时间为准)回复甲方车辆、驾驶员等相关信息,杜绝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误事问题;(12)供应商按附表进行报价,具体招标金额以实际发生车次为准。 4.项目预算:报价限额为50座客车1500元,为东莞市**** 5.项目地点:东莞市**** 6.其他详细情况请联系了解。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和有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企业的投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见附件4)。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违法税收案例当事人名单的截图)。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车辆照片及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及社保流水等信息)。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与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5. 近三年在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且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见附件5)。 6. 参与过租车项目合同复印件。 7. 报名以及项目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公司人员(提供报价公司为其被授权人和报名人缴纳社保的流水记录并加盖公司公章)。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见附件6)。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方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见附件5)。 10. 投标公司保 密机构设置齐全,保 密制度措施完善,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保密承诺书(见附件1)。 11. 投标公司禁止出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行为,禁止拉关系、架天线,搞利益输送。投标文件须附《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见附件3)。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广东省 东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8:00 (三)投标地点: 广东省 东莞市 (四)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9:30 (二)开标地点: 广东省 东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