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泉映田园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融合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都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新都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园区****
2.3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不含审查、修改时间)内提交经相关专业资质机构盖章确认版本的设计成果资料及文件。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含二次优化设计)及后续设计的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回复、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等)以及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最终设计工作应以本项目批复和项目实际情况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农村机耕道、灌溉系统、温室大棚、道路工程、给排水、高低压配电、消防、通风、电梯、抗震支架、弱电工程、充电桩、导视系统、交安工程、管网工程、照明、植被生态工程、综合管线、安防系统、暖通、人防、循环化和智能化改造等,所有设计(含深化设计)必须满足相关规范、施工及使用功能要求。符合《成都市****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四川省、成都市、行业最新设计相关规范及规程执行,并确保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满足发包人、施工及审图机构的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各规范、规程及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
2.6 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2.7项目总投资:198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 年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类别为:农业工程设计或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工程设计加农业工程设计)。
3.1.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或农业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9 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不见面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 19 日10时00 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不见面开标)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新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成都市新都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香见APP(网址:http:****、https:****、https:****://www.xindu.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成都市****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成都市****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