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河南新乡某单位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货物名称、数量:
序号 | 项目 | 品种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 或服务内容 | 计量 单位 | 采购数量 | 单价 | 预算 | 交货 时间 | 备注 |
1 | 河南新乡某单位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 车载式 侦测压制 一体化 管控系统 | 一、功能要求 (一)无人机侦测功能 1.▲探测机型:可探测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包含且不限于大疆、道通、优迪等。 2.系统能够探测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不同ID号的无人机,并能识别区**** 3.▲定位功能:单台设备能对上述可探测的机型进行定位,并在轨迹列表中实时显示定位到的无人机信息,包括序列号、型号、发现时间、无人机经纬度、无人机距离、无人机方位、飞行高度、遥控器(飞手)经纬度、遥控器(飞手)距离等,并在地图上显示飞行轨迹(要具有离线地图功能,在没有互联网的情况下也能正常使用); | 套 | 2 | 30万 | 60万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历天内完成交付及验收 | |
4.报警功能:系统能实时显示侦测状态、具备声音报警功能。当检测到有无人机时,系统电子地图会显示无人机方位信息,同时发出报警提示音。 5.黑白名单:能将探测到的无人机身份信息(序列号、型号)一键添加进白名单列表,添加成功后轨迹列表内的无人机标识为白名单无人机;探测到白名单无人机能在地图上标示,并且不进行告警; 6.轨迹回放:支持多架次入侵目标同时进行轨迹回放(同一时间段或时间邻近); 7.数据分析:能通过饼状图、折线图、热力图等多种图表形式对入侵无人机数据进行可视化展现; 8.无人值守:自动侦测、识别到无人机后可发出报警并可预设是否自动发射压制信号; 9.设备状态显示:能显示设备位置图标、工作状态、模块异常状态等信息; 10.飞手位置显示:可追踪显示飞手(遥控器)的位置,支持位置信息实时更新; (二)无人机管制功能 11.可通过干扰无人机和穿越机的数据链路、图传链路或者导航链路,切断无人机或者穿越机与遥控器之间的通讯及导航信号,从而迫使无人机自动降落或将其驱离。 12.干扰机覆盖主流大疆无人机(包括 O3+图传和 O4 图传)、道通无人机、穿越机、DIY 组装无人机等多种类机型。 (三)其他功能需求 13.终身免费升级软件,包含无人机探测和定位所需的数据库、地图数据; 14.使用场景需满足车载移动使用及便携固定使用两种模式。 15.便携式电源一体化设计,可手提或滑轮手拉。 16.车辆改造:需要对载体车辆进行适当改造,将天线安装在车顶,方便机动部署,安装要求便于快速拆卸,满足车辆年审及天线的可搬移使用。 17.配备的供电单元及电池系统也应当可搬移使用,可放置在车内同时也便于取下来使用,要充分考虑车辆供电系统改造,以满足长时间供电使用的需求,天线与操作控制设备配备必要的连接线缆; | |||||||||
18.为便于搬移使用,需配备与天线匹配的三角架,以及可便于搬移的拆卸的桌椅,做为可搬移设备使用。 二、指标要求 1.▲探测距离:≥3km; 2.▲探测频段:至少覆盖300MHz-6GHz; 3.▲定位距离:≥3km; 4.▲定位精度:对探测到的约2.5km内的无人机,显示的无人机经纬度坐标与无人机实际经纬度坐标的距离误差≤10m,角度误差≤3°;飞手(遥控器)经纬度坐标与飞手(遥控器)实际经纬度坐标的距离误差≤10m;无人机飞行高度与无人机实际飞行高度的误差≤10m; 5.探测空域:至少需满足,水平0°-360°,垂直0°-90°; 6.探测误报率:≤3%(总探测次数≥1000次); 7.▲可同时探测目标数:≥10架次; 8.▲同时定位无人机及飞手(遥控器)数量:≥8个; 9.探测识别时间:≤5秒; 10.反制模式:无线电功率压制; 11.反制功能:驱离或迫降; 12.▲反制距离:≥2km; 13.反制频段:至少包括但不限于900MHz、1.5GHz、2.4GHz、5.8GHz; 14.压制范围:水平0°-360°; 15.反制响应时间:≤8秒; 16.便携式操作控制终端:配备固态硬盘≥1TB;内存容量≥32GB;配备专业版操作系统;屏幕尺寸≤14英寸;至少配备inter core Ultra 7 258V以上及同等性能处理器,配套USB接口,RJ45网络接口,电源适配器、鼠标等; 17.探测及管制设备工作温度:≥-20℃至+65℃; 18.探测及管制设备防护等级:≥IP65; 19.探测及管制设备供电单元及电池系统:尺寸应结合车内空间灵活配备,正常开侦测及反制工作情况下连续使用时长不少于4小时; 20.外观颜色涂装可定制。 | |||||||||
1 | 河南新乡某单位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 便携式无人机 侦测/反制 设备 | 1.侦测频段:至少覆盖300MHz-6GHz的无人机信号; 2.侦测距离:无雨雪、无明显遮挡、无电磁环境干扰侦测距离≥3km、反制距离:≥1.5km、反制时间:≤5s; 侦测角度:全方位360° 3.定位功能:具有无人机及遥控器(飞手)定位功能,能实时显示无人;机SN号、经纬度、高度、型号、航速、设备与无人机之间的距离及遥控器(飞手)经纬度、设备与遥控器(飞手)之间的距离等信息; 4.同时探测无人机数量≥12架;同时定位遥控器(飞手)数量≥12个; 5.目标跟踪:能探测定位到飞行速度≥20m/s的无人机,并能实时显示飞行轨迹;能探测定位处于移动状态且速度≥40km/h的遥控器(飞手)(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 6能加载在线地图、离线地图,能切换谷歌、高德、标准、卫星等地图图层; 7.目标位置导航:具有无人机/遥控器(飞手)位置导航功能,能通过探测列表联动打开内置地图APP并导航至无人机或遥控器(飞手)位置; 8.同一架次无人机识别:设备可通过唯一序列号(SN号) 识别出多次探测到的目标是否为同一目标; 9.多目标跳频跟踪:具备多目标跳频信号跟踪能力,目标无人机工作频段变更后能自动跟踪识别为同一架次无人机,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为同一条轨迹,同时跳频跟踪数量≥10架; 10.无源探测:在探测状态下应不主动发射无线信号; 11.干扰功能:具有驱离和迫降功能; 12.单人可背负,外观颜色涂装可定制。 | 套 | 2 | 10万 | 20万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历天内完成交付及验收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供应商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5 月 7 日,每日上午 08 : 00 至 12 : 00 ,下午 15 : 00 至 18 : 00
(二)申领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及截图证明;
7.投标供应商提供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截图。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5 年 5月 13 日 9 时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5 年 5月 13 日 9 时30分。
(三)报价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5 年 5 月 13 日 9 时30分。
(二)谈判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移动电话: ****
联 系 人:仲先生 移动电话: ****
地 址: 河南省新乡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万先生 移动电话: ****
鲍先生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