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余姚市**** | 项目代码: | **** |
招标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余姚市**** 联系人:於超 电话:****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 √3.1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两者联合体(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 ③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1人(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 / 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招标内容、范围: | 局部房屋立面改造、公共楼道整修、地下雨污分流改造、阳台雨污水分流改造、道路整修、基础类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完善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招标规模: | 海隆花园总改造面积为13951平方米,合计20.92亩,需改造建筑数量8幢,建筑面积30856平方米,涉及户数204户 | 标段(包)划分: | A******** |
标段(包)名称: | 余姚市**** | 标段(包)编号: | A********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5,175,057.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 √3.1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两者联合体(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 ③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1人(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 / 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4.4 投标人须缴纳系统使用费100元。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方式: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login) | ||
行政监督机构: | 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 电话: | **** |
信息来源: |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 16:5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