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联合会彩超二批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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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详见附件。 | ||||||||||||
3、更正日期:****17时2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评审总得分:81.84分 2、复议时间:**** 3、更正说明:该标段于****收到相关供应商书面质疑函,但在复核中发现技术评分存在问题,故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本标段进行复议,现发布复议结果更正公告。 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48%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六标段代理服务费2584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5、本次结果更正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6、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更正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质疑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7、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8、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联合会(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牵头单位) 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洛阳市****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洛阳市**** | ||||||||||||
联系人:符伟乐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符伟乐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