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河县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清河县 | 公告时间 | **** 17: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 ||
开标时间 | **** 09:00 |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开标 | ||
预算金额 | ¥158.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子凡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邢台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
清河县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河县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清河县总体城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编制和审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information?id=1886)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3、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CA可咨询400-707-3355。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邢台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子凡
电 话:****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