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配套道路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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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性质 | 补充公告 |
点击登录查看配套道路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编制的《点击登录查看配套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报价值、最高限价、定额工日工资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等金额相应修改为:“
(1)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0,892,608.14元;
(2)最高报价值:人民币68,278,817.05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64,953,638.66元;
(4)定额工日工资:人民币9,262,108.79元;
(5)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2,613,791.09元。”。
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8项”修改为:“3.3.8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700万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3、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法)“评标办法附表2-1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备注第3点”修改为: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标)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未超出规定页数的,可得该项满分分值。对应评审(标)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标)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未超出规定页数的,可得该项满分分值。对应评审(标)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小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4、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法)“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的2、企业类似业绩”修改为:
2 | 企业类似业绩 | 9分 | 投标人自****至今每完成1项合同金额≥47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中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③类似业绩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上述要求的有效的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未能体现评审指标时可提供业主(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造成业绩不被认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