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东川区湿地公园片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建筑安装工程费1464.43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东川区湿地公园片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00 |
开标地点: | 东川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464.4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东川区湿地公园片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工程施工、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和配合相关机构概、预、结(决)算及跟踪审计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a.工程总承包管理:建立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项目团队,组织实施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等工程内容的总协调、总集成,督促再发包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全面履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职责。 b.设计部分:完成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水粗格栅、计量槽、提升池、调节池、PVA 生化池、PVA 流化池、生物曝气池、二沉池、中间水池、磁混凝设备、消毒池、外排计量槽、中水泵房、综合楼、总变配电间、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电气设备、自控监控、设备工程、绿化等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设计部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或劳动合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承诺)。 4.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或劳动合同。 (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专业),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或劳动合同。 (3)上述拟派项目人员均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或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 5.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附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近三年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申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实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和银行代发制度,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并委托银行通过本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银行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等工作。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或存在结算争议等经济纠纷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4)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企业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7.投标人的承诺: (1)拟派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 (2)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及所有项目组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若需更换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须承担违约金3万元/次/人;若需更换拟派设计团队人员或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须承担违约金1万元/次/人,更换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资质。 (3)施工单位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4)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 9.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或劳动合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承诺)。 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或劳动合同。 (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专业),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或劳动合同。 (3)上述拟派项目人员均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或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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