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汽车文化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运营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现有可利用建筑进行提升改造,并拆除新建部分建筑,规划成汽车(新能源)“售后服务”中心、创意金街、汽车主体博物馆、体验馆、餐吧、汽车配件超市****
2.2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负责向招标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2、工程施工,并在竣工完毕后,对施工的全部范围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3、该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等业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运营资质:具备较强区域产业导入和运营管理能力。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或房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
3.1.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营单位,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或盖章外,其它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30:00 ,地点为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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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名称: /
电话: /
电子邮箱: /
否
是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汽车文化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运营 | 投标人 |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