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首羡镇镇区****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首羡镇镇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首羡镇镇区****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以下选项之一即可) A.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 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B.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第三开标室(丰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5.采购意向链接: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2fed339a-52a7-47a3-8ff7-452915f095ff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洋
电话:****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