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计划
招标计划编号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名称 | 灵台县**** |
立项文号 | 灵发改字(2025)23号 |
资金来源 | 申请上级补助、一般债券及县级配套解决。 |
估算金额 | 228万元。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代理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计招标时间 | **** |
招标计划发布时间 | **** |
项目概况
该项目计划在中台镇水泉村占地2300平方米,新建应急避难场所一处,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广场砖900平方米,铺设水砖550平方米,硬化场地300平方米,修建排水渠220米,治理斜坡1050平方米,安装照明路灯20盏,安装器材30件(套)。并配套水电及其它附属应急标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本招标计划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信息的参考,所列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灵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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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灵发改字[2025]23号
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实施方案的批复
中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灵台县****
一、项目代码
2501-62****-118970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计划在中台镇水泉村占地2300平方米,新建应急避难场所一处,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广场砖900平方米,铺设渗水砖550平方米,硬化场地300平方米,修建排水渠220米,治理斜坡1050平方米,安装照明路灯20盏,安装器材30件(套)。并配套水电及其它附属应急标识等。
三、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2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一般债券及县级配套解决。
四、建设年限
该项目建设年限为2025年。本批复文件为县发改局审查意见,按最新要求还需报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开展论证,项目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的,该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希接文后,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建设资金,按程序组织建设。
fmde 6年 股相. 10
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抄送: 县财政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
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印发 共印5份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