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核心区****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改为****8:30,开标现场递交原件的截止时间改为:****09:30;其余相关时间相应顺延。
2、本项目工期要求均更改为:总工期为3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完成卓越路、新钢二路水稳层施工。(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函》时按此填写承诺。)
3、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均更改为:“①卓越路道路长度:779.148m ,道路宽度: 18m, 车道数:双向两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 ②新钢二路:道路长度:1562.362m,道路宽度:17m,车道数:双向两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③边坡防护工程包括卓越路、新钢二路及一期-3地块边坡防护工程;④卓越路、新钢二路土方工程:挖方量约5万方,填方约6.6万方。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更改为****元(含税价),其中不含9%增值税金额的招标控制价为****.15元,增值税金额为****.85元。(投标人报价时按照含税价进行报价)
5、本项目含税暂列金额为****元、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为 0 元,含税甲供材料费为 0 元。
6、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附件“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核心区****
7、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在项目答疑纪要(一)附件(后缀名为:LYCF)中修改,请各投标单位务必下载本次本标段答疑文件的附件(后缀名为:LYCF),并以此答疑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8、本项目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9项中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增加: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9、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40项中“36、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市****
10、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5项“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人;”更改为:“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人;”。
11、因本项目施工工期未超过1年,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4章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4.1 中关于过程结算条款。
12、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4章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21.补充条款 “(49)不可回填的建筑垃圾(例:混凝土碎块、碎砖等不可回填料)承包人需按相关规定外运处理,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外运运距按5KM包干计取。”。
13、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4章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21.补充条款中增加以下条款:
(1)承包人在发包人要求关键时间节点前完成节点施工任务的,发包人按节点时间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工程造价的4%奖励承包人。若因征地拆迁土地性质等属于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在时间节点完成水稳层施工的,不追究承包人责任,除上述原因承包人没有完成关键节点工期施工的,承包人将按已完(土石方工程、边坡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施工内容的工程造价作为基数向发包人支付2%违约金。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委托为准。
原招标资料中凡涉及以上条款的,均做相应的修改。
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纪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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