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第二(宁东镇)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灵武第二(宁东镇)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
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第二(宁东镇)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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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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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灵武第二(宁东镇)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
采购文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 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 采购范围:灵武第二(宁东镇)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改造服务采购项目,详见询比采购
文件。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2.3 服务地点:灵武市宁东镇。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且在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
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分公司参与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
(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
被拒绝。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其他人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②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年 4月 28日 9时 00分至 2025 年 5月 6
日 18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
购交易平台”) 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参与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并下载采购
文件。
4.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采购交易平台”,本项目有可能进行
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
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响应失败的,其后
果自行承担。
4.3 “采购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实行 CA证书登录管理。具体操作事宜,可登录“采购交
易平台”首页按照相关文件操作或致电 ****咨询。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5月 12日 9时 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6.2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供应商按时登录“采购交易平台”参加响应文件在
线开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2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宁夏水投国采云电子采购交易平
台”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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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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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地 址:灵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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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 20 楼 2013 室
邮编:750000
联系人:黄敏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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