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评估工作,现拟就提供贵港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服务项目采购进行询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提供贵港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
2025年5月-8月。
(三)采购需求
提供贵港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服务,经费预算16万元,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1.根据《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
2.成果交付时间:****前交付贵港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成果初稿;****前交付贵港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成果终稿。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法人或社会团体。
(二)对载“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三、供应商参加采购须知
评审当天需供应商到场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七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书,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列出单项报价、单项合价、竞标总报价,格式自拟;
3.验收方案,包括阶段性验收计划安排等,格式自拟;
4.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
5.纳税凭证(2025年1-3月的纳税凭证);
6.社保凭证(提供正式员工2025年1-3月的社保证明);
7.服务承诺书;
8.同类项目业绩,包括具有参加2个以上(含2个)项目策划编制的业绩(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四、项目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满足采购资质要求且按照评审标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五、报名时间及形式
1.报名形式:供应商提交投标函,格式自拟,盖章,可到现场递交,也可发送至邮箱:****@163.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3.报名地点:贵港市****点击登录查看407室。
六、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选定
供应商携带材料参加现场评审,得分最高的即中标,我局将当场和获选单位签订项目服务确认书。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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