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NO.2021G0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NO.2021G0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JNFJ****-02JLGH | 标段名称 | 01#-24#、垃圾房01#-04#、配电房01#-04#、地下室(含人防)监理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NO.2021G0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01#-24#、垃圾房01#-04#、配电房01#-04#、地下室(含人防)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NFJ****-02JL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1G0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该项目01#-24#、垃圾房01#-04#、配电房01#-04#、地下室(含人防)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登录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 2.2 招标范围:NO.2021G0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01#-24#、垃圾房01#-04#、配电房01#-04#、地下室(含人防)监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人防、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幕墙、变配电、智能化、装饰装修、绿色建筑、海绵城市**** 2.3 服务期限:9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7,454,551.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5.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9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3万平方米。层数:11层。高度约32.65米。本拟建项目“三板”应用比例大于60%。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要求: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自****(含)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9.3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建安费(或投资额)造价在4.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建安费(或投资额)以监理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类似业绩不可兼得)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b.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d.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2)投标人必须提供为拟投入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总监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项目总监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投标项目总监本人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将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本项目总监不允许有在监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③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⑤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⑥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⑦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⑧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6)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09:0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 (4)国信CA联系电话:**** (5)CFCA联系方式:****、**** 9.5 其他说明:/ 10. 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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