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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四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拍卖

湖南株洲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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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其他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挂牌价:376.0万元 保证金:76.0万元
报名开始时间:**** 10时00分00秒 报名截止时间:**** 17时00分00秒
其他基本概况
标的名称:2024CZ-28号地块(原株洲市****
标的基本情况:2024CZ-28号地块(原株洲市****,土地证为:攸国用(88)字第06/30号,标的坐落:攸县酒埠江镇东田村,土地面积4215.91㎡,房屋建筑面积762.33㎡(详见红线图),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拍卖起拍价:376万元(其中土地价格为368万元,建筑价格为8万元)。
标的展示时间:**** 至 ****
重要信息披露

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而制定。拍卖人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维护国家和拍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竞买人(即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资料(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规则、特别说明等)。如有疑问,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及时与拍卖人进行沟通,竞买人一旦参与拍卖,则视为竞买人完全同意并接受所有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特别说明:

1、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捆绑出让,受让人在取得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同时,将该地上建筑物(房屋)的产权一并登记,并取得该地上建筑物的权益,该宗地上资产此次拍卖不增值。

2、出让方不负责任何配套工程建设责任和费用,受让方如需对原有房屋改造,需严格按照攸自然资条﹝2024﹞48号规划条件执行。

3、资产移交时间必须是在成交价款全部交齐之后,资产移交由县财政局、攸县行业办公室按现状移交,过程中涉及矛盾处理由县财政局、攸县行业办公室负责。

4、竞买人有义务在标的展示期内按自己的要求对拍卖标的、本《竞买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进行充分了解、查看、咨询,同时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竞买成交后的交接手续、有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等方面的风险。对其有异议,应在报名竞买前提出,对已办理好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视其为无异议,并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反悔,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或拒付成交价款、拒付佣金等。竞买人一经签订本《竞买须知》视为完全了解标的情况,认可标的现状,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后果,并无论何种情况下买受人不得提出异议并自愿放弃相关主张权利。

5、标的详情以委托方提供的每宗标的的《评估报告》、《规划意见》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及其它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一切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和未知瑕疵)不作担保,请竞买人充分意识到本次拍卖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瑕疵再参与竞买。

6、拍卖标的出让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协商办理后续相关出让手续,买受人须与委托人另行签订出让合同,由买受人负责契税、印花税及办证相关费用,原产权单位配合。

7、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结算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齐全部价款。交齐价款后资产移交。拍卖成交款余款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

8、拍卖佣金结算方式: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按每宗标的叁万元支付拍卖佣金。

9、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清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其已付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在扣除应付给拍卖人的拍卖佣金后,予以没收归委托人所有。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若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标的再行公开转让,再行转让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0、标的的交接:拍卖标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后由委托人办理相关资料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移交后买受人对标的的使用、经营、利用,与本次拍卖无任何关系。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11、委托人因其它不确定的因素,需终止或暂停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拍卖人、委托人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12、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读本《竞买须知》《拍卖公告》等资料,严格遵守所有条款。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13、买受人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清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若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标的再行公开出让,再行出让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支付第一次出让中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等费用,同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以上特别说明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出让合同,收回本次出让的标的;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买受人的竞得资格,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

二、其他事项:

(一)《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效力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委托人依据《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买受人办理后续出让交接相关手续。买受人不得以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为由对抗出让成交结果产生的法律效力。委托人改变成交结果或买受人放弃所竞得标的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之一的,拍卖活动将被中止或终止

1、竞买人间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参与竞买的;

3、因竞买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拍卖交易无法进行的;

4、买受人逾期或拒绝交纳拍卖成交价款及其他应付费用的;

5、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违法违规责任

竞买人或买受人违法违规的,委托人或拍卖公司可取消其竞买或竞得资格,拍卖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作为向委托人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报名登记:

1、报名截止时间为****10:00-****17:00。

2、获取相关文件:

请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1.22.74.39:9091/portal/service/home/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交易文件,查看交易状态和相关数据。

3、办理CA数字证书与绑定

竞买申请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注册登记”,进行在线注册、在线办理CA证书,然后点击“登录注册平台”进行在线激活和绑定数字证书。

4、竞买申请程序

(1)申请程序

竞买申请人应在公告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交易系统对拟竞买的标的提交申请,并在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相应标的的竞买。

(2)公告截止

采取网络拍卖方式的,公告期满,交易系统从拍卖开始时间接受竞买人报价,如无人报价则流拍。

5、竞买人参拍前,请仔细阅读《湖南省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

6、对有违规行为、无竞买资格或可能影响拍卖正常进行的竞买人,本公司有权限制或拒绝审核其竞买资格。

7、竞买人取得参拍资格后,需由本人或书面委托其代理人按时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买人权力。

四、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避免临近报价截止时间出价,以防止网络延时导致交易系统无法即时接收报价。

2、不符合报价规则或因竞买人的电脑操作系统故障、交易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导致无法被交易系统接收情形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拍卖标的加价幅度在网拍系统中设定,在起拍价基础上设有竞价阶梯可供竞买人报价,竞买人可选择按钮出价。拍卖人在此提醒:因竞买人输入操作不当而造成的风险是不可逆转的。网络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到达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经拍卖师确认即为拍卖标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4、拍卖中,如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卖标的的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标的此次拍卖不成交。


交易条件

1、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

2、供地方式:公开拍卖出让。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捆绑出让,受让人在取得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同时,将该地上建筑物(房屋)的产权一并登记,并取得该地上建筑物的权益,该宗地上资产此次拍卖不增值。

3、本次出让土地面积4215.91㎡,房屋建筑面积762.33㎡(详见红线图)。

4、拍卖起拍价:376万元(其中土地价格为368万元,建筑价格为8万元),土地竞买保证金:76万元,保证金缴纳到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

5、成交价款缴纳期限: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齐全部价款。

6、出让方不负责任何配套工程建设责任和费用,受让方如需对原有房屋改造,需严格按照攸自然资条﹝2024﹞48号规划条件执行。

7、受让方负责契税、印花税及办证相关费用,原产权单位配合。

8、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9、资产移交时间必须是在成交价款全部交齐之后,资产移交由县财政局、攸县行业办公室按现状移交,过程中涉及矛盾处理由县财政局、攸县行业办公室负责。

交易信息
交易编号:****
公告开始时间:**** 10时0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拍卖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 10时0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起始价:376.0万元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增价幅度:5.0万元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确定竞得人规则:价高者得
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攸县四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拍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4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概况 标的所在地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2024CZ-28号地块(原株洲市**** 标的基本情况:2024CZ-28号地块(原株洲市****,土地证为:攸国用(88)字第06/30号,标的坐落:攸县酒埠江镇东田村,土地面积4215.91㎡,房屋建筑面积762.33㎡(详见红线图),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拍卖起拍价:376万元(其中土地价格为368万元,建筑价格为8万元)。; 攸 县 376万元 76万元 5万元
2 2024CZ-29号地块(原株洲市**** 标的基本情况:2024CZ-29号地块(原株洲市****,土地证为:攸国用(88)字第06/37号,标的坐落:攸县酒埠江镇东田村,土地面积1103.53㎡,房屋建筑面积649.32㎡(详见红线图),土地用途: 居住。使用年限:70年,拍卖起拍价:75万元(其中土地价格为68万元,建筑价格为7万元)。; 攸 县 75万元 15万元 5万元
3 2024CZ-30号地块(原株洲市**** 标的基本情况:2024CZ-30号地块(原株洲市**** 攸 县 237万元 48万元 5万元
4 2025CZ-乡镇03号地块(株洲市**** 标的基本情况:2025CZ-乡镇03号地块(株洲市****,土地证为:攸国用(88)字第06/39号,土地面积4726.27㎡,房屋建筑面积1908.33㎡(详见红线图),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拍卖起拍价:565万元(其中土地价格为412万元,建筑价格为153万元); 攸 县 565万元 113万元 5万元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1.22.74.39:9091/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10时00分00秒至****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10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株洲市****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点击登录查看

****

受让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出价记录
轮次 竞买编号 出价时间 出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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