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海省乡村振兴局、青海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821 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428 号)的要求,现将乌兰县****
一、项目名称 | 乌兰县赛什克 1#水库干支渠维修改造项目 |
二、项目主管单位 | 乌兰县水利局 |
三、项目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四、项目资金来源 | 乡村振兴资金 |
五、项目实施范围 | 乌兰县赛什克 1#水库 |
六、项目建设期限 | 总工期为 3 个月 |
七、项目建设内容 | 维修支干渠等 4.5km。 |
八、项目预计效益和运行机制:本工程实施后,可以提高海西州乌兰县赛什克 1#水库灌区水利用系数,提高灌区农作物灌溉用水保证率,为当地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水保障。同时项目带来的社会正面影响深远、巨大,在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可控。项目实施后可优化当地的水资源配置,大大提高项目区灌溉用水保障程度。
监督电话:****、12317
乌兰县水利局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