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附件“工程设备技术要求”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工程设备“纯电动吸扫小精灵(5辆)”中“(2)收料箱容量:≥6500L”变更为“(2)收料箱容量:≥650L”。
2.招标文件附件“工程设备技术要求”第一条第(三)款工程设备“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8套)”中“2.垃圾箱有效容积(m3)≥12(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材料证明)”变更为“2.垃圾箱有效容积(m3)≥12”。
3.招标文件附件“工程设备技术要求”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顺延至****18时30分。
三、本项目其他涉及以上内容的做相应调整。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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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变更为“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1.5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5)项“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施工人员”中“1.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变更为“1.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顺延至****18时30分。
三、本项目其他涉及以上内容的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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