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采购量 | 公司主体 | 是否送样 | 对供应商附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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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氨水 物料描述: | 900吨 | 华沃(枣庄)水泥有限公司 | 不送样 |
采购人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山东泉兴能源集团供销处监督电话:陈先生****
技术指标
浓度≥20%,纯工业氨水,无色透明、无特殊异味,不得掺有炼油厂等其他脱硫废氨。扣罚办法:
1.氨水浓度(NH3)≥18%且﹤20%,含量每低0.1%扣10元/吨(以20%为基准);
2.氨水浓度(NH3)低于18%的按退货处理,已入库无法退货不予结算;
3.表观浑浊、有异物、有异味时按拒收处理, 已入库无法拒收不予结算;
4.喷枪出口氨水浓度与前一次进厂氨水浓度差异≤1.5%,每超0.1%扣10元/吨;
5.如果发现供应商对进厂物料故意造假,给予1万-50万元的罚款。
报价说明
1.本次招标的氨水卸车场地为氨水罐。
2.本次采购数量900吨,报价为含税到厂价,需注明税率(13%或9%)。报价日供量需≥30吨,未填写日用量的,日供量默认为≥30吨。如总供货量无法满足我公司招标需求,我公司有权再次发布询价。
3.新供应商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我公司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前期合作供应商需出具2万元履约保证金扣款说明。
4.自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在2天内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签订合同视为主动放弃及违约,我公司一律按违约处置,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
5.自接到中标通知后根据通知组织供货,未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上货,违约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系统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
6.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如无法满足我公司招标所需,我公司有权利发布新一轮询价,中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新一轮询价(若报价则为无效报价),且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供货量,否则扣除2万元履约保证金。
7.按买方付款计划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100%承兑汇票。
8.中标后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实际完成数量不得高于中标数量的5%,不得低于中标数量5%。低于中标数量5%时按差异吨数扣罚违约金10元/吨,否则延迟付款六个月。
9. 如发现串标、围标现象,报价作废。
10.合同履约中,未完成承诺日供量,供应商应每日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300元(考核周期为5天)。
11.如中标价格超出正常市场价格, 我公司有权废标并重新发布询价。
网购管控及处罚方案
1:严格核实询价单规格型号、品牌、物料描述及账期要求报价,不得虚报、谎报。无市****
无品牌要求物资,要求供应商需标准自己报价品牌或生产厂家。若报价不实、不全(因不做某种物资而填写报价0.01或1等),作为无效报价。
2: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因质量问题退货及到货物资与使用单位要求不相符的,报价总金额5%的违约金处罚,最高违约金额1000元封顶,最低20元;
对售后服务不及时响应的出卖方,第一次给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将出卖方关停或拉黑。
3:报价单位准确备注交货时间,送货至买受人仓库,装卸货物和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送货时请带齐产品相关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