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
网络竞价公告
受有关单位的委托,我公司定于****上午10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以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二、标的情况(设保留价)
位于吉州****
租赁物用途:商业、住宅。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
起始价:41580元/年 竞买保证金:7000元
三、竞买报名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等均可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 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竞租。
四、展示地点和时间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可现场进行查看,对标的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竞价资料及附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竞价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7时止
五、本次竞价相关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7时止。
2.网络竞价时间:****上午10时开始
3.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特别提示:(1)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缴纳保证金: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从报名人的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七、竞买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上午10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5分钟,延时竞价时间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500元/次或其整数倍。
3.成交后注意事项
(1)成交后注意事项:买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至办理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前按成交总额(五年租金之和)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为0.8775%。(服务费未达900元的按900元收取。)
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吉安井开新区支行。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吉安市****
4.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公示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内原渠道退回;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委托方出具的保证金退款意见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原渠道退还。
5.本公司、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服务热线
2.委托方联系电话:****黄主任
3.点击登录查看:****、****刘先生
4.保证金退款电话:0796-****
****
竞 价 须 知
一、竞价标的(设保留价)
位于吉州****
租赁物用途:商业、住宅。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
起始价:41580元/年 竞买保证金:7000元
二、竞买报名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等均可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 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竞租。
三、网络竞价流程
1.竞买人报名完成并缴纳有效保证金后,请在标的竞价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4.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四、本公司声明
公告所公示的建筑面积以竞买人现场察看为准。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自行了解本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有权了解竞价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竞价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买受人在经营中所需的附属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等)由买受人自行购置和办理。如租赁房屋的水、电须重新开户和安装水、电(含增容、安装分表),其水、电开户和装表、增容所涉费用、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样本内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同时付清半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半年的租金支付)。竞价成交后,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实行半年一付,第一年租金按成交价收取,从第二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2%,每次期满15日前付清下半年租金。租赁经营期满后,委托方无偿收回标的物(含承租经营方承租经营期间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标的物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拍租(或招标)。买受人租赁经营期满须于合同终止日无条件清场后,将房屋恢复至租赁开始时的状态(承租经营方承租经营期间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除外),并移交给产权所有人,不得收取转让费,不得破坏房屋内的结构和装饰装修。若合同期内没有违约现象,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退还的前提是承租人已按约定履行所有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支付、房屋返还等)。
4.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吉安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青原支行,账号:****06575)。
5.买受人必须合法经营,且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不得转租、转让。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装修、改造,必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破坏主体结构或造成安全隐患。装修、改造应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消防住建等部门的查验。
6.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7.竞价标的由委托方负责保管和移交,由委托方与买受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限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
8.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六、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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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相关规定制定拍卖规则和竞价须知。
第二条 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拍卖规则和竞价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第三条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严格地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将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本次拍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采取网络竞价拍卖。
第四条 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本次网络竞价仅以竞价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本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本次网络竞价前必须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了解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产权业务】【参加竞价】进入网络竞价界面报价成功,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和缺陷),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
第五条 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账号和登录密码;凡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本次网络竞价规定的开始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竞价,竞买人应熟悉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网络竞价系统按“价高优先”“同价先到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最高报价;报价时间是判定竞买人报价先后的唯一依据。网络竞价系统使用北京时间,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为其报价到达网络竞价服务器的时间。
第七条 本次网络竞价设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该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结束,交易系统根据最高报价与设定的保留价,确认是否成交。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人、成交价;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须按《竞价须知》的要求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与拍卖公司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
第八条 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拖延支付款项或拖延、拒绝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否则,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和产权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情况
1. 甲方将位于: 租赁给乙方经营。租赁期间,遇国有政策变化或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等情况,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无过错。
2.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不得以面积误差为由拒绝接受房屋的移交和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3. 甲方按租赁房屋的现状进行出租和移交,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租赁物的权属、面积、质量、外观、内部结构、附属设施设备等实际状况并不持任何异议。
4. 甲方交付租赁物给乙方时,乙方不得以前述理由拒绝接收,也不得对租赁物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提出异议。
5.乙方因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二、租赁期限
1.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
2.如甲方交付日期延后的,租赁日期顺延推后。
3.优先承租权:合同到期后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未按本条约定时间、形式提前书面申请的,视为丧失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 元/年(大写: )。半年租金: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实行半年一付,第一年租金按拍租成交价收取,从第二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2%,每次期满15日前付清下半年租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按期交付租赁物,并有权在所租赁的房屋内设立资产管理监督展示牌。
2.合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及各项检查,不得以此为由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
3.乙方的经营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无偿收回租赁场地,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所有经营活动,任何业务、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仲表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例行检查等出现的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 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招牌定制等,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后,方可施工。施工时应确保房屋整体结构完整,不得破坏主体结构,损坏设施设备,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合同期内,乙方的装修、改造(含卷闸门及屋面维修),水电、物业、保洁、垃圾清理等费用自理。现有水、电容量不足时,由乙方负责增容并承担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确保租赁场地安全,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工作,不得提供违法行为场所,不准私自搭建阁楼等影响安全的行为,如因此造成的火灾或人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应主动配合公共管理部门的各项检查并承担相关责任。
8.合同期内,乙方承租商铺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维修等费用自理,自觉遵守“门前三包”等各项规定,其水电、工商、物业费、卫生、广电、税收等部门收费及一切社会正当摊派由乙方自付。经营宾 馆、酒店、餐饮行业的按照相关消防、安全、卫生规定,办理手续,接受有关部门检查、管理;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9.合同期内,乙方承担承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若乙方使用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以及赔偿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10.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购买乙方的财产及人身安全等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事故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1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对房屋的装修、修缮和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且须保持门窗、墙面、地面和屋顶完好;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折价或补偿;乙方不得擅自强行拆除破坏房屋的结构和装修,否则,按当年度市面评估价进行赔偿。
1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店面并进行公开拍租,乙方应归还商铺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时通知甲方对房屋和附 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种费用。
13.乙方承诺租赁物仅用于商业、住宅用途,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若乙方违反此用途限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4.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物转租、转让或改变实际承租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时收回乙方所租赁的房屋(包括采取断水断电、锁门、换锁等方式),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拆迁等原因,需收回出租房屋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无偿按甲方要求时 间交还承租房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拖延或就此向甲方提出 任何折价补偿或擅自强行拆除破坏;若乙方擅自强行拆除破坏,乙方需按当年度市面评估价进行赔偿。
3.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乙方应及时搬离租赁场地,如逾期搬离,按最后年度租金标准的两倍支付场地占用费。
4.甲方为了向乙方追偿租金及各项费用的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租赁物招标文件系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条款冲突,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