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
一、受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征集范围:
1.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照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问题。
2.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问题。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措施或违法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等行为。
4.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违法向高层建筑、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等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提供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问题。
5.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问题瓶”等违规行为。
6.个人及企业非法经营燃气“黑窝点”、非法充装“黑气瓶”、跨区经营等违规行为。
7.燃气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等问题。
8.城市燃气更新改造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和管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9.燃气管理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以及开展专项整治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失职渎职等行为。
10.其他涉及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方式: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和上门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当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事实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我局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1.来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
2.举报电话:****(点击登录查看燃气和安全管理科)。
3.来访地址:点击登录查看426办公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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