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点击登录查看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网络竞价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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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点击登录查看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网络竞价公告
[井冈山市]点击登录查看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网络竞价项目定于****上午9:00 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林权交易电子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举行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山场座落在点击登录查看峨岭山场,小地名:“勒马山、 杨梅冲、下芋垅”,林木权属性质为国有,不动产证号为赣(2024)井冈山市****
起拍价:328万元,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2000元/次或其整倍数,自由报价时长30分钟,延时周期120秒;竞买保证金:33万元 ;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 5 月 16 日9:00时。签订合同时需向招标方支付采伐押金:8万元;采伐作业设计费:101000元(此款不包含在竞标价中)。
以上所有标的四至界址详见勾绘的采伐作业设计图,转让期限至****止。
二、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三、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方式
起拍价:328万元,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2000元/次或其整倍数,自由报价时长30分钟,延时周期120秒。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7:00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 月15日17:00止。
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价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帐户转账至开户名为点击登录查看的保证金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点击登录查看”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备注:投标人如果要参与多标段的竞标,应缴纳相应标段的保证金,方可参与竞标)。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标的山场出材量仅供参考,不论山场实际出材量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
3、以上标的按总价竞拍,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不含生产、销售、运输、林区集材道的修建、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费用。
4、标的内松木要按照井冈山市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不销售运输出井冈山市,标的内的珍贵树种不得采伐。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6、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7、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服务热线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8、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9、林权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缴纳林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缴入账户:开户银行:九江银行井冈山支行,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账号:****005987。缴款后到交易中心(井冈山新城区****
10、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买受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凭委托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特别提示: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11、免责条款:
本项目标的的情况介绍均由林权单位提供,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仅供竞买人参考,交易中心不承担瑕疵责任。
八、联系方式
1、点击登录查看看山电话李先生:****、咨询电话旷女士:****
2、点击登录查看: ****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样本)
第一条:合同主体
甲方(卖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买方):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本合同标的经专业机构测算评定,甲乙双方在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达成本标的交易合同。
第三条:合同标的(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
甲方经营山场上的林木资源:采伐面积约 亩(含林中空地),采伐林木总蓄积 立方米(其中杉木 立方米,其他软阔 立方米),折出材量 立方米(其中杉木 立方米,其他软阔 立方米)。(调查数据仅供参考,伐区面积及出材量以该标的山场实际数量为准)。
第四条:林木销售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林木资源销售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货款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交押金 元(不计利息),若在采伐运输中,乙方没有违反采伐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押金如数退还,否则,甲方按规定扣除押金直到扣完为止。
第五条: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使用期限:自2025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采伐作业,有权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乙方违规作业和制止其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对伐区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责令限期返工或报告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对中标山场森林资源,按所签合同要求日期砍伐运输完工。
(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招标山场采伐许可证。
2、甲方应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活立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的抵押债务,否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3、甲方应维护乙方转让期间的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对标的山场规定采伐的活立木具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2、乙方对标的山场规定采伐的活立木在合同期限内具有完全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自主权。
(二)义务
1、乙方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货款,经营生产期间应交纳林业规费,税收等费用。
2、乙方在经营期间,凭林木采伐许可证方可采伐林木,严格按照采伐设计要求和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不得超范围,超越采伐证的期限和异地采伐林木。标的内的松木珍及贵树种不得采伐。
3、乙方自行组织生产,应规范经营、安全生产,并承担采集、装运、销售、生产人员工资、工伤医疗及所有相关税费等,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林区修建集材道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按要求施工,因生产占地、建桥、修建集材道等所需木材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每采伐完一块山场后及时移交给甲方清山造林,保证通过林业部门验收。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就向守约一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 中介机构在合同标的交易后,及时督促乙方将森林资源销售总价款转付甲方,在清算评估费、交易费后,及时通知甲乙双方并安排其签订本交易合同,督促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通讯、通电线路、乡村道路、饮用水水源及经济作物等,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村民房屋等其它事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采伐运输等工作,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还林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关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甲方允许乙方在标的山场修建必要的采伐辅助设施,乙方在标的山场为采伐所修建的辅助设施在本合同履行完成后应无偿交由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