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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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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为做好2025年市****

一、支持范围

科技研发服务、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智能运维服务、低碳环保服务、工程技术服务、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产业电商服务、软件信息服务、数据资源服务、金融服务、现代化物流、商务会展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会计审计税务服务、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等18个生产性服务业细分行业领域的投资项目;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知识产权运营、品牌营销、检验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对上述支持范围中的以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已纳入2025年市级重点项目清单内的项目,市级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内的项目,已上报国家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但未获得支持的项目,以及国家级或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质检中心、质量认证中心和共性技术平台、中试基地等平台建设项目。

二、支持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照经核定的投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平台类项目按照经核定的投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条件

项目单位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备投资建设运营项目相应的资金、技术实力。

(二)项目条件

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范围内。

2.前期手续。拟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其他前期手续如正在办理中,需主管部门出具办结时间明确的要素保障承诺函。如部分手续无须办理,需主管部门出具无须办理的说明。

3.资金构成。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且未获得中央财政性资金或其他市级专项资金支持。

4.实施进度。合理规划项目建设时序,确保申报项目能够在2025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建设工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已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时投资进度未超过80%(含)。

5.投资规模。科学合理确定并审核项目投资规模,避免过多将相关性不强的建设内容纳入,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6.建设内容。主要支持项目的高端设备购置(办公设备不在支持范围)、前沿科技研究、共性技术开发、应用软件研发、服务网络搭建、数字技术应用等建设内容,以及专门用于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实验研究、检验检测、设计研发、设备放置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支持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国家政策限制或禁止性内容。不支持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生活性服务设施等建设内容。

四、申报审核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工作

各区县****

(二)初步审核

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力和产业发展需求,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申报项目初步审核工作,并对初步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要切实防止出现情况不实、手续不全、投资估算虚高等问题,确保项目有序建设、按期竣工。脱离实际需要、建设资金未落实、无法如期开工完工的不得报送。

(三)资料报送

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于5月16日(周五)18:00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报资料,具体包括:资金请示文件(一式三份,须附PDF电子版)、排序后盖公章的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须附可编辑电子表格)、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须附PDF电子版)。上述项目资料原件通过EMS邮寄至市发展改革委经贸服务业处,电子版通过纵向网邮箱同步报送。

(四)复核审查

市****

(五)最终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受理各区县复核后再次上报资料后,会同市级部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再次进行评审。同时,向有关市级部门正式发函,确认项目未获得过其他市级部门及中央资金支持等事项。评审结果及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经相应程序审议通过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投资计划和资金文件。

附件:1.项目申报书参考范本

2.2025年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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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代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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