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榆林市****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省社科联”)、榆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榆林市社科联”)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5年度榆林市社科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榆林区****
2.新时代推动榆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践路径研究
3.榆林市****
4.榆林文化强市建设研究
5.榆林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对策研究
6.新时代陕北民歌词曲创作研究
7.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路径研究
8.榆林南部县****
9.数字经济赋能榆林新能源产业链路径优化
10.榆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11.新时代文明培育过程中提升榆林城市软实力研究
12.榆林市常态化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文明建设的探索研究
13.榆林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引导服务研究
14.榆林全民国防教育和实践问题研究
15.“非遗+”模式下如何推动陕北秧歌的传承与创新探索研究
16.榆林市县融媒体中心新媒体内容创新探索研究
17.榆林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18.榆林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研究
19.黄河流域(榆林段)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机制研究
1-7为重点项目选题,8-19为一般项目选题,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榆林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含)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榆林市****
本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重点项目不少于3万字,一般项目不少于2万字,所有研究项目需有5000字以上缩减版研究报告,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重点项目需在《陕西智库》等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一般项目需在市级(含)以上刊物发表。
(三)省社科联、榆林市****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榆林市****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本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汇总表(盖章)。
电子材料:1、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2、单位申报人《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3、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放置相应申请书以及课题论证活页。
注: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
(二)请于****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5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姓名+25榆林市课题+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类材料以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及资料。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榆林市社科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榆林市社科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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