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7:1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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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应潜在投标人的澄清要求,现对华中光电材料产业基地配套项目(创新一路工程、创新二路工程、光明路延伸工程)(EPC)作如下答疑澄清:《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附件清单附件一至十三为范本附带,本项目招标人不作具体要求。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