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第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出现刊误,现更正为“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招标文件中须知第17.1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预算编制费按苏建价协〔2022〕7号文件标准后收取。出现刊误,现更正为“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与预算编制费按苏建价协〔2022〕7号*40%后收取”。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 |
【补充公告】瑞丰路南、永创路东地块平整及场地回填工程(附件).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