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贺州市****
二、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招标编号:****
四、首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五、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序号 | 澄清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 道路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 | 道路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 | 9365.91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6996.42 万元【备注: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与总投资有差异,应分别列出。】 | 9365.91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6996.42 万元【备注:如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与总投资有差异,应分别列出。项目投资估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最终可研批复中的金额为准】 |
3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简易计税法 |
4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报价方式 | 其他方式报价: 投标费率 %,设计费=最终结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费率。 | 其他方式报价: 投标费率 %,设计费=最终结算审计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费率。 |
5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10.4 设计费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签订价的 20%。 2 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批复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签订价的 20%。 3.提交施工图,通过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签订价的 95%。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 5%设计费。 | 1.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暂估合同价的 20%。 2 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批复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暂估合同价的 20%。 3.提交施工图,通过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估合同价的 95%。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结算后,根据最终结算审计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最终合同价,7 个工作日内结清设计费。 注:暂估合同价=可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费率; 最终合同价=最终结算审计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费率。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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