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竞争的原则,拟通过综合评定方法选择各包件的中标服务单位。每个供应商可以投一个或任意多个包件,但是只能按序中标一个包件。现就本项目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委托2025年城维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其他项目审计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包件,预算金额人民币179.28万元,分别为:
包件一:同鸣路(中山北一路-西江湾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和南昌路(陕西南路-雁荡路)预防性修复工程等18个水务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包件二:大名泵站修缮工程等11个水务项目、洪南路营房营区****等2个消防项目和上海市****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委人才中心委人才公寓室内修缮项目(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包件三:城市****;
包件四:上海辰山植物园绿化种植土壤修复四期等14个绿化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包件五:2018年上海市****;
2. 各包件预算金额及具体项目如下: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编号 | 具体项目 |
包件一 | 同鸣路(中山北一路-西江湾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和南昌路(陕西南路-雁荡路)预防性修复工程等18个水务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22.8 | 1 | 九潭路(眉州**** |
2 | 同鸣路(中山北一路-西江湾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 | |||
3 | 喜泰支路(龙吴路-喜泰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 | |||
4 | 三泉路(共康路-保德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 | |||
5 | 宝源路(宝川路-东宝兴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 | |||
6 | 杏山路(南环浜-枣阳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 | |||
7 | 清峪路(真光路-祁连山南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 | |||
8 | 南石四路(曹杨路-南石一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 | |||
9 | 姚虹路(古羊路-现状吴中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 | |||
10 | 南昌路(陕西南路-雁荡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 | |||
11 | 江西中路(南苏州**** | |||
12 | 共和新路(蕰藻浜-长江西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 | |||
13 | 杭州**** | |||
14 | 东体育会路(曲阳路-中山北二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 | |||
15 | 曲阳路(中山北二路-赤峰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 | |||
16 | 永嘉路(乌鲁木齐南路-襄阳南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 | |||
17 | 衡山路(宛平路-高安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 | |||
18 | 宜川路(新村路-甘泉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 | |||
包件二 | 大名泵站修缮工程等11个水务项目、洪南路营房营区****等2个消防项目和上海市****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委人才中心委人才公寓室内修缮项目(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22.45 | 19 | 大名泵站修缮工程 |
20 | 华盛泵站大修工程 | |||
21 | 田林泵站修缮工程 | |||
22 | 罗秀泵站修缮工程 | |||
23 | 景东泵站修缮工程 | |||
24 | 江杨南雨水泵站修缮工程 | |||
25 | 民晏泵站修缮工程 | |||
26 | 华济雨水泵站修缮工程 | |||
27 | 新客站泵站大修工程 | |||
28 | 海滨雨水泵站修缮工程 | |||
29 | 小木桥泵站大修工程 | |||
30 | 沪消22号消防船大修 | |||
31 | 洪南路营房营区**** | |||
32 | 上海市**** | |||
33 | 委人才中心委人才公寓室内修缮项目(一期) | |||
包件三 | 城市**** | 35.15 | 34 | 杨浦大桥主桥钢箱梁及部分路段声屏障、路面整治工程 |
35 | 南浦大桥引桥声屏障及部分支座整治工程 | |||
36 | 中环线(浦西段)桥梁支座整治工程 | |||
37 | 延安高架(外滩-外环沪青平立交)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 | |||
38 | 城市**** | |||
39 | 世博文化公园涉及打浦路隧道设施改造工程 | |||
40 | 部分市属苏州河桥梁综合提升工程 | |||
41 | 恒丰路立交桥综合整治工程 | |||
42 | 逸仙高架涂装整治工程 | |||
43 | 城市**** | |||
44 | 2022年中心城区**** | |||
包件四 | 上海辰山植物园绿化种植土壤修复四期等14个绿化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27.54 | 45 | 环上公园安全技防升级改造工程 |
46 | 上海辰山植物园绿化种植土壤修复四期 | |||
47 | 上海辰山植物园公厕****改造工程 | |||
48 | 上海动物园虹桥路出入口区**** | |||
49 | 上海植物园部分安保技防设施升级完善(二期)工程 | |||
50 | 2021年第十届中国(崇明)花卉博览会世纪馆东馆布展工程 | |||
51 | 2021年第十届中国(崇明)花卉博览会世纪馆西馆布展工程 | |||
52 | 2021年第十届中国(崇明)花卉博览会上海园室内展布展工程 | |||
53 | 2021年第十届中国(崇明)花卉博览会上海园室外展工程 | |||
54 | 2021年上海市古树园景观提升工程 | |||
55 | 2024年香港花展上海展区布展工程 | |||
56 | 2023年第十四届中国菊花展览会上海展区布展工程 | |||
57 | 黄(渤)海世界自然遗产申遗提名地(崇明东滩)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 |||
58 | 2021年扬州世界园艺博览会上海展园工程 | |||
包件五 | 2018年上海市**** | 71.34 | 59 | 2022年度道路照明控制设备整治工程 |
60 | 2018年上海市**** | |||
61 | 2022年度道路照明老旧设备整治工程 |
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审计项目(****)为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人员的单位。
(三)具有注册造价师10名以上(含10人);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8年以上,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五)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获准在本市合法开展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若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参加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实行审批改备案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已完成向财政部门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人必须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2024-2025年度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入围单位;
(七)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八)如为本项目各包件对应具体项目的财务监理、投资监理、审价单位不得参与该包件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资料的要求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入围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2024-2025年度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二)具有10名以上(含10人)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公司/分所参与投标必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唯一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实行审批改备案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已完成向财政部门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加盖公章一份);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六)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七)报名单位应确保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经代理单位、招标单位验看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即可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资格应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件,银行转账支付,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请转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11156N
地址、电话: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开户行及帐号:上海银行浦东分行****43813
各投标单位在2025年4月 29 日到2025年5月 9 日的上午9时至下午4时自行至平台上报名成功后,请将以上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和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记录以及报名包件名称一起发送至****@qq.com,并及时电话通知代理单位查收核验,核验通过者自行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下载采购文件导致的投标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报名期间供应商所递交的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可购买采购文件。
如需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仍需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 29 日到2025年5月 9 日每工作日上午9-11时,下午1-4时到上海市****获取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 20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点击登录查看网站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王蓉
电话/传真:****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