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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和峰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杨和镇下沙滩涂地块出租招标公告

广东佛山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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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4/29 16:16:24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定于****上午9:30在佛山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滩涂地,具体详见附件1。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高明杨和镇下沙村滩涂地。

(三)资产经营用途:

1.出租方将位于高明杨和镇下沙村滩涂地,面积约39.90亩,【四至范东至[东至界限],西至[西至界限],南至[南至界限],北至[北至界限](详见附件1)】出租给承租方,用于山地越野车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运营。

2.项目用地性质为文旅设施用地,承租方可用于山地越野车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运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承租方租赁的租赁物只能用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围,如需变更需经出租方同意及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3.本合同涉及的租赁物所有权属出租方(包括上述土地设备设施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经出租方同意改建或增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租赁范围。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按本租赁合同有关规定将租赁物全部完整交还给出租方。

4.中标后承租方须在2025年9月30号前按照报名阶段提供的规划方案对场地建设完成。

(四)承包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计时一律以公历为准)。

(五)出租要求:

1、运营数据对接:

(1)承租方应使用具备实时数据传输功能的经营管理系统,确保运营数据能够实时传输至出租方指定的平台。

(2)承租方需对接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每日的游客数量、营业时间、营业收入、山地越野车辆使用情况等。

(3)出租方指定的平台公司有权对承租方传输的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承租方应予以配合。

(4)若承租方的运营数据传输出现中断或异常,应在[故障修复期限]内修复,并向出租方说明原因。如因数据传输问题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汛期或台风天气的应急预案:

(1)双方应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洪水、台风等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2)承租方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在洪水淹没或台风来临前,停止营业,疏散游客,将山地越野车辆及重要设备转移至安全地点。

对场地内的建筑物、设施进行加固和防护,减少可能的损失。

安排专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出租方及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3)如租赁场地遭遇洪水淹没或台风破坏,承租方应在灾害结束后的[恢复营业期限]内完成清理和修复工作,恢复正常营业。

(4)在汛期期及恢复期间,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及时汇报情况和恢复进展。

(5)若因洪水淹没或台风天气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营业,承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减免相应期间的保底租金,但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由出租方审核决定。

3、双方权利与义务:

3.1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保底租金和提成。

(2)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运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干扰承租方的正常经营。

(3)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协调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居民的关系,为承租方的运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出租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为承租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5)在汛期或台风等灾害发生时,出租方应积极协调相关资源,协助承租方开展救援和恢复工作。

3.2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3)承租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要求,合法经营,按时缴纳相关税费。

(4)承租方应负责租赁场地内的环境保护,不得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5)承租方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保底租金和提成。

(7)承租方应负责租赁场地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将租赁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按照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或缺失,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将租赁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按照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或缺失,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8)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转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物或附着物等),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还,仍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在租赁场地所进行各项行为,均应遵守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六)具体情况

序号

资产名称

面积

租金底价及递增方式

营业额提取提成底价

合同押金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1

杨和镇下沙滩涂地块

约39.90亩

租金底价:1300元/亩/年

递增方式:每三年递增10%

10%/年

51,857.00

1,000.00

注:本项目结算采用租金加提成的模式,承租方需要对租金及营业额提取提成进行举牌报价。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详见合同(附件2)

(八)其他内容详见合同(附件2),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2、竞价者须在报名阶段提供规划方案。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至****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或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26.com)。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加印指模)。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3.若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登记表》(签名加印指模或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

5.《规划方案》。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17:3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点击登录查看收取并集中管理:

收款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依云天汇支行

账号: 4**** 0000 0031

跨行支付行号:**** (提醒:该行号不是账号!仅适用于网银跨行支付时汇款人能够快速寻找开户银行信息)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YC015 ,以便查询。

(二)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17:30前到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保证金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上午9:30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1)(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上午9:30前,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1)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租,须同时持有:(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投标保证金底单原件(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同时持有:(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保证金底单原件;如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已报名的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入场领取号码牌】。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竞投时,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号码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1300元/亩/年及营业额提取提成10%/年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注:营业额提取提成每次叫价幅度为固定增幅3%/年,即第一次举牌营业额提取提成为10%,第二次举牌营业额提取提成为13%,第三次举牌营业额提取提成为16%,以此类推。】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至第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至第9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每次停顿时间间隔均为30秒。

5.当竞标人举牌(号码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七、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八、公告网站: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民政府(http:****://www.fsyczb.com/)。潜在的竞投人可随时关注以下信息公告网址及公告栏,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联系方式

出租方:佛山市高明区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佛山市****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附件1:越野车场地宗地图

附件2:合同

附件3:《报名登记表》

附件4: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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