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五河县****点击登录查看,现发布采购文件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价格现修改为:
评审基准价C值计算方法:
C=B×(1-λ)
C: 合理低价下限值(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B: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在评审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响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为采购工程预算造价的80%-90%。响应报价低于采购工程预算造价的80%的,不参与评审基准价的计算,但可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λ:为余数所对应的下浮率
下浮率的确定:以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总数除以5,其余数所对应值为λ值,见下表:
余数 | λ值 |
0 | 1% |
1 | 2% |
2 | 3% |
3 | 4% |
4 | 5% |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