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1113丹阜高速新民至阜新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60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G0122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603号)、《关于对新阜高速公路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有关工作请示的回复意见》、《关于对秦沈高速公路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有关工作请示的回复意见》等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自省投资,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对G1113丹阜高速由沈阳市****
招标范围:新阜、秦沈高速公路沈阳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新阜高速公路沈阳段一标段、秦沈高速公路沈阳段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检测服务期:****至****止,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二级机构); 2、投标人或其下属检测机构具有国内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并且同时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企业业绩 | 近5年(****至今)独立承担过公路工程检试验检测或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项目。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1、在本单位缴纳保险1年及以上,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2、具有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至少在1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1、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3、在本单位缴纳保险1年及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至少在1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试验检测人员要求(4名):1、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2、在本单位缴纳保险,具有2年以上公路试验检测经验。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得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5.2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Insggzy.com/EpointSS0/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自行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制作锁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沈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和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更换情形,招标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理。并按照信用评价管理规定,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
7.2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地址:沈阳市****
招标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地址:沈阳市****
代理联系人:姜国新、龚晶晶
代理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