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沈本医院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沈阳-本溪往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沈本医院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沈阳-本溪往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4000
最高限价(元):534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年按365天计),在预算保证前提下,第一个服务周期达到采购人要求,则可以续签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两年。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服务需求,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3时59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或将加密版电子备份文件发至邮箱****@163.com。 3、最高限价:人民币534,000.00元每年 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890.00元每车次(往返),预计全年产生约600班次(往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融、刘莹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