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黑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渭河黑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5,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并收集到相关资料后60日内完成工程复核工作,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直至本项目验收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河黑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含工程测量)资质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时间: ****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八)为方便采购人备案留存工作,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分别提交纸质版壹正贰副及电子版贰份(电子版包含word版响应文件,签章后的pdf响应文件)送至代理公司,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周至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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