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及云资源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采购包2 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中 4网络安全防护服务参数“▲3、产品支持IPSec VPN智能选路功能,根据线路质量和应用实现自动链路切换。(提供国家资质认可的检测机构关于“智能选路”的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功能有效性)”更正为“▲3、产品支持IPSec VPN智能选路功能,根据线路质量和应用实现自动链路切换。(提供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关于“智能选路”的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为了保证产品可靠性及安全性,防火墙产品具有未知威胁防护与杀毒能力。(提供国家资质认可的检测机构关于“智能选路”的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功能有效性)”更正为“▲12、为了保证产品可靠性及安全性,防火墙产品具有未知威胁防护与杀毒能力。(提供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关于“未知威胁检测”的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2 人员配置具体标准和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信息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①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CISO)②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每提供一种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2种证书得6分,本项最多得6分。”更正为“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信息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①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CISO)②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每提供一种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2种证书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2 云资源能力 具体标准和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云服务供应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云计算安全类一级证书,提供证书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所提供的云服务供应商具备售后服务持续改进能力,提供售后服务持续改进能力评价认证证书(十星),提供证书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所提供的云服务供应商具备云计算安全评估证书(云控制矩阵V4) CSA C-STAR,提供证书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1、投标人所提供的云服务供应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云计算安全类一级及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所提供的云服务供应商具备售后服务持续改进能力,提供售后服务持续改进能力评价认证证书,提供五星级证书得1分;提供七星级证书得2分;提供十星级及以上证书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所提供的云服务供应商具备云计算安全评估证书(云控制矩阵),提供证书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2 价格分评标分值由10分更正为12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本更正公告发布后,系统内招标文件已更新为更正后的版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获取更新后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