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顺经开区城市户外灯杆广告位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04-05-49255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国有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招标。
项目名称:安顺经开区城市户外灯杆广告位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智能灯杆广告屏800个,其中双屏广告牌200个,单屏广告牌600个,均位于安顺经开区,经营权期限为15年,其中特许经营权取得费用为3475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为1955.80万元。
监理服务期限:12个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打印的网页须完整,可以看到是否有违法、失信的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特殊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1-7项)、特殊资质要求中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开标时须提供一般资格要求(1-7项)、特殊资质要求中的原件或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装入档案袋(不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材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09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点击登录查看
(2)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15时30分
6、磋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5栋2203室
联系人:晏倩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