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乐区江田中心幼儿园生活电器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9650元
采购包1(生活电器及教学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5965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59650元
投标保证金:2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生活电器及教学设备 | 1(项) | 否 | 幼儿水杯消毒柜、幼儿毛巾消毒柜、晨检卡消毒柜、热水器、洗衣机、洗衣机、油烟机、扫地机、风扇、高拍仪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25965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
1、一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投标人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1.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1.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要求:
2.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报价文件第五章),否则视为未按照报价文件一般资格要求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洗衣机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时间:****至****(公休、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福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1)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报名表: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售价:200元
**** 14: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大厅、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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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