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孔村北片稻麦种植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扬州市****
项目状态 待竞价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94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654.53亩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浦头镇 | 村(社区) | 吉孔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654.53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浦头镇吉孔村田亩流转合同到期,与原承租人协商,遵循老百姓意愿进行招标。田亩座落于浦头镇吉孔村,北吉组组238.67亩,交通组226.69亩,后吉组189.17亩,共计654.53亩(田址:东至堰口河,西至:交通排水沟 ,南至:巷口马林卤菜店 ,北至:汉东交界),主要从事水稻小麦种植。 承租期3年,自****至****,田亩租金最低价940元/年/亩,最高价1140元/年/亩。 中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订立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国家农业水电费、农业保险费、防水工资等涉及田亩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国家对农户的农田直补归农户所有,其它补贴归承包户所有。 参加招标种植户需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4万元,按程序要求,结束后原路退回。中标后,签定合同前,中标人需缴纳一年度全年田亩租金,以后每年7月30日前缴纳下一承包年度全年租金,同时,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缴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7日内退还。如承包户违约,村有权收回发包权。中标人要响应上级农业部门指导,按时收种。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项目四至 | 东至堰口河,西至:交通排水沟 ,南至:巷口马林卤菜店 ,北至:汉东交界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 (1) 0001.jpg**** (1) 0002.jpg**** (1) 0003.jpg**** (1) 0004.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理事会 (1).JPG理事会 (2).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浦头镇吉孔村田亩流转合同到期,与原承租人协商,遵循老百姓意愿进行招标。田亩座落于浦头镇吉孔村,北吉组组238.67亩,交通组226.69亩,后吉组189.17亩,共计654.53亩(田址:东至堰口河,西至:交通排水沟 ,南至:巷口马林卤菜店 ,北至:汉东交界),主要从事水稻小麦种植。 承租期3年,自****至****,田亩租金最低价940元/年/亩,最高价1140元/年/亩。 中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订立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国家农业水电费、农业保险费、防水工资等涉及田亩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国家对农户的农田直补归农户所有,其它补贴归承包户所有。 参加招标种植户需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4万元,按程序要求,结束后原路退回。中标后,签定合同前,中标人需缴纳一年度全年田亩租金,以后每年7月30日前缴纳下一承包年度全年租金,同时,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缴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7日内退还。如承包户违约,村有权收回发包权。中标人要响应上级农业部门指导,按时收种。 | ||
交易面积 | 654.53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40000.00 | ||
交易底价 | 94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 14:00~**** 14:15 | ||
出价延时 | 20秒 | ||
加价幅度 | 5.00元/年/亩 | ||
底价 | 940.00元/年/亩 |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 (1) 0003.jpg**** (1) 0004.jpg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