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陈皮标准样品库建设,确保新会陈皮标准样品库样品的质量,通过共建新会陈皮标准样品库,实现新会陈皮标准样品的标准化仓储和数字化管理,为新会陈皮产业战略性重大质量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提供真实、可靠的陈皮标准样品,从而发挥基础性、公益性和长久性支撑作用,推动新会陈皮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项目需求
(一)共建成具有标准化仓储、数字化管理新会陈皮标准样品库,具有展示和示范功能并持续为新会陈皮的科研和标准提供支撑力量。
(二)需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现收储新会陈皮标准样品的入库和管理工作并持续配合做好每年新增样品的入库和管理。
(三)共建新会陈皮标准样品库本着自愿和公益性原则开展,为确保顺利开展,项目补助资金3万元/年,用于基本的仓库管理、设备维护、水电、安保等成本支出。
二、共建单位要求
(一)共建单位为新会陈皮公共监管仓认定单位,具有新会陈皮仓储管理科技化、信息化建设同类项目经验。
(二)能提供独立的仓储空间,有相关数字化仓储管理系统。
(三)有健全的仓储管理制度,需建立质量安全技术规范、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制度。
(四)有相应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品级评价要求,有产品溯源保障。
(五)支持样品库的展示、调研和科普功能,协助和配合做好新会陈皮标准样品库的展示,支持相关单位参观调研。
三、共建流程
(一)共建申报。有意向共建的单位在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与发布方对接了解共建细节内容,结合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进行申报,并按照要求填写共建新会陈皮标准样品库申报书,提交材料。
(二)材料提交。共建单位提交项目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同时发送可编辑的电子邮件至邮箱:****@qq.com,材料报送区****
(三)遴选共建单位。征集有意向的共建单位申报材料,通过资格审查、会议评审,遴选择优确定共建方,共建双方方签订合作协议。
四、其他事项
(一)共建双方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协议中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二)共建项目实施每年持续开展,共建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或不能完成的,经区陈皮产业服务中心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以延期继续实施或终止共建项目。共建项目终止的,收回当年已拨付的财政项目资金。
(三)对弄虚作假或骗取项目财政资金的行为,区陈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材料投送地址:江门市****
附件:共建新会陈皮标准样品库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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