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庐江县****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庐江县****补疑公告2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庐江县****招标文件补疑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投标函”内容:
“(8)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按照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本条适用执行合造价〔2021〕5 号文项目)”
修改为:
“(8)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按照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本条适用执行合建监管〔2024〕13号文项目)”
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投标函(商务文件)”格式制作即可。若已上传招标文件投标函格式,予以认可,后期施工过程中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函(商务文件)”执行,特此说明。
注:此补疑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福地银座商务大厦 9 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
****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庐江县****补疑公告1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庐江县****招标文件补疑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1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内容: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用,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造价咨询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皖价服【2007】86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最低标准收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修改为: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按下表对应类别规定标准的70%累计收取,收取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最低标准收取。
①工程量清单编制收费:
工程类型 中标 金额(万元)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100以内 | 4.8‰ | 5.0‰ |
200以内 | 4.3‰ | 4.6‰ |
500以内 | 3.8‰ | 4.0‰ |
1000以内 | 3.4‰ | 3.6‰ |
2000以内 | 3.0‰ | 3.1‰ |
5000以内 | 2.8‰ | 2.9‰ |
10000以内 | 2.5‰ | 2.6‰ |
10000以上 | 2.3‰ | 2.4‰ |
②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收费:
工程类型 中标 金额(万元)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100以内 | 2.0‰ | 2.1‰ |
200以内 | 1.8‰ | 1.9‰ |
500以内 | 1.6‰ | 1.7‰ |
1000以内 | 1.4‰ | 1.6‰ |
2000以内 | 1.3‰ | 1.4‰ |
5000以内 | 1.2‰ | 1.3‰ |
10000以内 | 1.1‰ | 1.2‰ |
10000以上 | 1.0‰ | 1.1‰ |
”
注:此补疑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福地银座商务大厦 9 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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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01/****/****/99a61c5e-37b4-412d-8e6d-04d3b84dccfd.html?ztbtab=****&biaoduanguid=0b5ff15c-6137-4e7d-91b1-cde****ea#time=****-1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