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武夷七里湖山花园消防检测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七里湖山花园(南京 NO.2022G47)消防检测服务
2.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3.项目概况:七里湖山花园(南京 NO.2022G47)用地面积30922.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3995.84㎡平方米。
4.招标方式:公众号平台公开招标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本次招标工程检测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如: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建筑内部装修防火、防火分隔、防烟分隔、防爆、安全疏散、消防电梯、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气、防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建筑灭火器、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其他灭火设施等。检测依据为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检测规程、设计图纸。
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单价1.5元/㎡(根据本建筑面积 93995.84㎡,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140993.7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资质等级要求:满足执行本项工程的相关资质或有从事本项工程的相关业绩。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人员配备要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 名,中级消防设施后操作人员 2 名。
8、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每周不少于 2 次到现场配合甲方对现场消防施工内容进行巡查并出具过程整改通知,并协助甲方做好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等工作。
9、服务商 3 年内未受到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近 3 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10、工作日时服务商须在接收到项目单位下达的突发紧急检测任务后 6 个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周末节假日时须在接收到项目单位下达的突发紧急检测任务后 12 个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11、服务商须针对本项目除受委托任务的工程量外,涉及本项目消防验收有关的技术服务均无偿完成,并为整个项目所有的技术服务结果负责,期间若为保证本项目成果、结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原已委托任务的基础上,需增加抽测的数量不增加结算费用。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评定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定活动。本项目评定委员会由我公司人员组成,评定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开标时若投标人无法到场,可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好投递至招标人指定地址。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并确认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我司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3、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项目工程的所有工作,不得转让(转包)给他人。
4、本招标评定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就本次招标结果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向投标人解释。
五、投标人应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函;
4、报价 表。
六、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应在 2025年5月 20 日9:00前 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地点: 南京市****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材料盖章后装入信封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 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报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4、投标人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1 份(需同时提供盖章投标文件的 PDF 扫描,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 2025年4月 29 日至2025年 5 月 9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南京市****
八、招标文件解释、答疑
1、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书面提交澄清函。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 2025年5月 1 5日上午12:00之前 。
2、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通过 “ 中武地产板块公司 ” 微信公众号。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5月 1 6日下午17:30之前 。
九、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 2025 年 5 月 20日 9:00
2、地点:南京市****
十、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
李先生 ****
2、监督人:
朱女士 ****
黄女士 ****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