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集中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推进“三公里”就业圈提质增效,累计建成线下实体零工市场(零工驿站)12个左右。(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推进措施:
1.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拟定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文件,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网上申报,做好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求职补贴政策解答,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申请信息。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且申请人有异议的,通过线下申请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
2.7月31日前,完成2025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常态化发放;下半年,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特困人员中的2026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发放一次性补贴。
3.印发2025年零工市场建设通知,按照每10万常住人口以上的城区(县城、开发区)至少建设1个公益性零工市场的原则,布局建设区域性行业性零工市场,为劳动者就近提供便捷灵活的求职就业服务。
二、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3.095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55万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妇联)
推进措施:
1.大力支持家政服务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2.持续开展家政培训大篷车,大力推动巾帼家政进社区,举办家政经理人培训班、直播带岗等活动。
3.持续推进“一人一证(码)”,开展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综合评定,对获评家政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分别按照5万元/家、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1个、农村幸福院不少于58个,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市****
推进措施:
1.统筹规划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实际,通过新建、改造提升等方式,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急切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
2.完善机构设施。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促进公建公营敬老院的基础设施提升,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提升老人的入住体验,丰富院内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资金由省级资金补助。
3.建立调度机制。建立项目月调度机制,分类别分项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掌握项目适时进展,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及早发挥为老服务效益。
4.落实奖补政策。及时拨付省级社区****
四、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1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市****
推进措施:
1.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管理维护项目积极上报争取补助资金。
2.对已建成公益性公墓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逐步推动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
3.积极对接自规部门、林业等部门,探索林地墓地复合利用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用地保障政策。
五、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选和兜底工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市****
推进措施:
1.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2.合理确定2025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645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1.183万件。(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底排查、县级工会主动发现、职工自主申报机制,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市级财政积极筹措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645人次,不足部分由县(市)区、开发区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
3.高质量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不少于13367名。(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为1600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按每人1.8或2.1万元(预约单训1.8万元,全时段培训2.1万元)实施,0-6周岁弱视儿童接受视觉康复训练,一次性最高补助0.5万元。
2.为155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适配假肢矫形器的每人补助不超过5000元,适配辅助器具的每人补助不超过1500元。给予2300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3.为9312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八、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651人。(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市****
2.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经济社会发展和救助保障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鼓励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有效拓宽援助渠道。帮扶对象和帮扶措施按要求录入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系统。
3.按照“普惠加优待”原则,加强与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用好用足各项社会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困难退役军人实施精准帮扶,帮助其缓解实际困难。
九、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9380人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措施:
1.把政策知晓率、资助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放在首位。扩大政策宣传面,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和资助政策简介、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让社会群众、广大学生、家长知悉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2.使用好全国资助数字化平台,为资助工作提供数据支撑。通过系统推送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辅助各校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及时资助。
3.常态化开展资助业务培训,加强资助政策的学习,提高各级资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月”活动,把“立德树人”与“资助育人”有机结合。
十、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574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5220人。(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指导各县(市****
2.敦促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按照《合肥市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与管理规范》文件要求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完善建立培训档案。
3.做好残疾人技能培训经费保障工作,培训合格的残疾人按照政策规定可享受培训补贴。
4.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5.城区按《合肥市****
十一、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084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优先为“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改造,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的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
2.做好资金保障,按照户均资金6000元标准筹措。优先使用上级全额补助(户均3500元),剩余资金由市、县(市)区及开发区两级按照1:1全额补助,且县(市)区、开发区按照改造任务资金额的3.5%安排涉及评估验收预算资金。
3.加强工作监管,严格资金管理,提高改造绩效。
十二、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1.04万个,千人口托位达5.6个;实现各县(市)区、开发区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逐步完善7月龄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持续扩大多元、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建成长丰县、巢湖市2家县级公办独立托育机构。
2.规范实施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落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确保托班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3.持续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抓住人口变化机遇,优化办园结构,所有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对目前由民办园使用的国有、集体资产分批次采取政府回收、购买、租赁等方式,将其转变为公办性质幼儿园。
4.落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规范延时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及安全管理等措施。保障延时服务时间、提升延时服务质量。
十三、实施中小学生阳光体育促进行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措施: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上、下午各开设一次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后服务适当增加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对学生家庭体育活动的指导,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长不低于2小时。
十四、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8.9万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64.3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措施:
1.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合肥市****
2.拓展举办场所。支持老年大学(学校)办分校或教学点,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支持高校举办老年大学,属地高校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在满足本校老年人口学习需求的基础上,还面向周边街道(社区)老年群体招生办学。开展结对帮扶,鼓励区域之间、老年学校之间、老年学校与高校、中小学之间成立教育联盟****
3.创新举办形式。整合盘活存量资源,拓展“党建+”“养老+”,协调属地闲置学校、幼儿园、少年宫、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资源,开展“共建式”“活动式”教学,鼓励国资及社会资本参与基层老年教育。
十五、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5万名6—9岁学龄儿童开展免费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为11.5万名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
2.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底增加20%。
3.依托市级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基层口腔医护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00人。
十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实施,其中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听力筛查补助70元,该项目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
3.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开展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心脏病、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
十七、加强适龄女性“两癌”防治,为6.46万名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9.85万人次宫颈癌、6.6万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市****
推进措施:
1.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6.46万名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以实际接种人数为准,所需费用由省级和市****
2.针对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市县两级卫生健康、教育、财政、疾控、妇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落实项目经费,细化工作方案,摸清适龄女生底数,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家长的宣传发动工作,保障疫苗供应,规范疫苗接种,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3.做好民生实事项目宣传工作,科学引导广大女性重视和管理自我健康,共同营造促进宫颈癌综合防治、提升女性健康水平的良好环境。
4.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9.85万人次宫颈癌筛查服务、标准为人均49元,提供6.6万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标准为人均79元,由中央、省级和市****
5.针对“两癌”免费筛查,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加强区****
6.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学校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科学引导广大女性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十八、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持续开展“三整治一提升”、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认真梳理群众关心的餐饮油烟、扬尘污染、噪声和恶臭异味扰民问题,特别是对重复投诉、长期投诉问题,加强会商调度,推动整改。对已完成的加强监管“回头看”,对道路周边扬尘源开展清单式管控。
十九、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55公里。(牵头单位:市****
推进措施:
1.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联网路建设,及时下达2025年全市****
2.积极与市财政对接,争取及时下达市级补助资金。
3.督促相关县(市****
二十、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
推进措施:
1.加大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鼓励对老城区、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停车难区域的停车设施进行“改扩建”或“平改立”;对具备条件的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人防工程等依法依规新建或改建停车场;充分利用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短期内不具备供应条件的零星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改善老旧小区基本停车需求等。
2.持续升级完善合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主动融入“城市大脑”建设,通过数据整合、数据应用、数据赋能,突出重点、热点区域,持续推进停车场数据深入对接;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率先错时开放、实现共享、形成示范;在停车矛盾较大的商业区、居住区,推行“办公停车+社区停车”共享模式。
3.全面梳理现有停车收费政策,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实行“分区****
二十一、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69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推进措施:
1.统筹规划布局,按照便民利民、交通便捷、方便可及要求,优化“15分钟阅读圈”布局,科学编制文化空间规划。
2.鼓励引导全市****
3.制定《合肥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建立评估定级、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制度,市级对获评省一、二、三级公共文化空间的给予奖补。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公共文化空间共建共享。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运营工作。
二十二、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市****
推进措施:
1.由县(市****
2.指导县(市****
3.鼓励通过县****
二十三、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89个。(牵头单位:市****
推进措施:
1.指导各县区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有序实施,做好居民意见征求工作,根据居民需求对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进行深度细化,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
2.及时督促各县****
3.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项目改造资金需求。
二十四、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常态长效,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2万个,实施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维修12万平方米,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833台。(牵头单位:市****
推进措施:
1.健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兜底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鼓励国有企业和规模较大的企业承接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2.持续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建设,按照市****
3.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提前认真谋划、积极推进小区公共部位和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更新,做好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维修使用维修资金指导服务,依规适用简化申报程序,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小区安全运行。
4.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加强与省、市****
二十五、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34个。(牵头单位:市****
推进措施:
1.摸排农村24小时供水情况,围绕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的村庄、农村供水人口,落实工程措施,提升24小时供水保障能力。
2.巢湖市****
二十六、推动全市工会驿站增能提质,建设76个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推进措施:
1.重点在繁华商圈、旅游景区、加油(电)站、连锁餐饮店、24小时便利店、24小时自助银行等处打造一批工会驿站。鼓励扶持综合性驿站24小时或延时驿站、智能化驿站、便捷实用的“小快灵”驿站和流动驿站等率先建成最美工会驿站。
2.健全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工会驿站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工会干部“当一天站长”活动。落实市县两级工会暗访制度,保障工会驿站消防、用电、用水、食品、设施等安全。
3.推动具备条件的驿站提供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 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或制冰机、理发、应急药品、小维修工具、针线包、雨具、一键入会、爱心互献、法律援助指引等15项基本服务内容及优惠餐、电动车充换电等服务。
4.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短视频征集等形式培植品牌,讲好故事。及时更新职工之家APP、高德、百度等地图上线驿站位置和服务信息,优化关键词搜索,方便户外劳动者快速查找,切实提高工会驿站的社会知晓度、美誉度。
二十七、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190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运行主体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集采集配的商业运行模式,加强生产、运输、仓储和零售环节精准高效衔接,减少流通等各环节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
2.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在主要节假日、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期间平价销售蔬菜、猪肉等,引导市场预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将“惠民菜篮子”门店优先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及“放心粮油示范店”。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按规定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二十八、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8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组织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食安名坊”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数量、培育措施。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资金奖补等多种形式,帮助培育对象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2.向省市场监管局推送8家传统特色鲜明、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环境整洁、产品质量优良、品牌知名度较高的“食安名坊”。
3.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发现不能持续保持条件、发生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
二十九、围绕重点民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400批次,药械妆抽检600批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现场征集等方式,确定当季度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等。根据省药监局下发的抽检任务,以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终端经营使用量较大和涉及投诉举报较多的品种及相关问题较为高发的场所和区域为药械妆抽检的重点开展抽检。
2.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规定开展监督抽检。将“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3.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三十、“一老一小”特色关爱项目
(一)实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提升行动。2025年全市****
推进措施:
1.在30个儿童人数较多、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的社区****
2.在全市公安、民政系统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为有家庭教育指导需求、适合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宣传的基层公安机关、民政婚姻登记机构等,提供家庭教育普及讲座、团体辅导、个案咨询等指导服务。
3.主要面向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家长群体,组织市****
4.各县(市****
5.县(市****
(二)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关爱行动,为我市户籍且常住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用电监测与门磁预警安全监测服务,预计服务约1.38万人;为完全失能、常年卧床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助浴补助,每人补贴不超过10次,每次补贴100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供电公司)
推进措施:
1.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用电进行监测,对于发现老年人用电异常情况进行上门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由村(居)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协助进行处置,实现精准服务。
2.通过采购门磁设备安装与监测服务,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中的大门、冰箱门或卫生间至少安装1个智能门磁设备,通过对开关门时间的数据监测和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上门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由村(居)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协助进行处置,实现精准服务。
3.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