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主体土建及总图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已由淮安区****点击登录查看,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5%+银行贷款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土建及总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平桥临港产业园、淮安区国信工业园。
2.1.2建设规模:卤水净化装置、制盐装置,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精制盐+150万m3/年的高纯精制卤水。
2.1.3合同估算价:约39811.92万元。
2.1.4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工程总占地面积:81103.75㎡,总建筑面积约115890.31㎡,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由数智中心建筑面积7725.29㎡、制盐车间建筑面积23685.36㎡、盐库一建筑面积57587.37㎡、220kV变电站及配电中心建筑面积5699.01㎡、机修及备件车间建筑面积5391.57㎡、净化生产楼一建筑面积7872.23㎡、净化生产楼二建筑面积5201.87㎡、室外罐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以来,承担过20000万元及以上同时满足跨度22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文件(竣工图),四者缺一不可;四项材料需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单跨跨度、承包内容等。四项材料描述不一致时,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跨度以设计文件(竣工图)为准。四项证明材料必须能直接清楚地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均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2)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其他类型的业绩,该业绩的工程施工部分金额及单跨跨度应满足上述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及单跨跨度的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4)为了确保业绩的真实合法性,证明材料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公示)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有形市****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和辅助材料证明原件扫描件及查询截图网页均须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按要求链接或链接的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特别提醒: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1 | 审查办法 |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1 | 初步审查标准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申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 …… | ||
2.2 | 详细审查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申请人的资质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表”9.10 其他要求 | ||
无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且具有按如下给定格式并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承诺函 致(招标人): 我方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5、投标人无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低于(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同时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2.3 | 资格评分 | 财务状况(10分) | 按投标人近三年合计营业收入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最高的得10分,按排名顺序逐步递减1分,最低得0分。 注:以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 |
类似项目业绩(30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3亿元及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业厂房业绩。有一个得5分,最高得30分。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合同需附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组成)、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三项材料需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建筑面积、承包内容、施工项目负责人等,三项材料描述不一致时,金额及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项材料必须能直接清楚地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均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2)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的认定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为准;如未反映或反映不一致的,或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其他类型的业绩,该业绩的钢筋混凝土施工部分金额及建筑面积应满足上述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及建筑面积的要求,且该业绩的施工负责人需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5)为了确保业绩的真实合法性,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公示)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有形市**** (6)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和辅助材料证明原件扫描件及查询截图网页均须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链接或链接的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 | ||
信誉(20分) | (1)企业具有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有效期内),取得AAA的得标准分值10分,取得过AA的得标准分值的50%,取得A级的得标准分值的25%,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注:原件扫描件须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按要求链接或链接的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连续取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 级评价证书的得标准分值10分,取得过两次的得标准分值的50%,取得过一次的得标准分值的25%,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注:原件扫描件须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按要求链接或链接的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 | ||
认证体系(10分) | 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10分,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缺一项不得分(注:原件扫描件须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按要求链接或链接的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 | ||
工程奖项(20分) | 投标人承担过的工业建筑工程(不含库房类)获奖评审: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含“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得5分/个,本项最多得20分。 注:(1)申请人获得的奖项必须为主承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建单位不予认可); (2)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有效期为3年,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获奖时间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 (3)投标人须提供获奖项目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四者缺一不可;四项材料必须能直接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均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4)为了确保获奖项目的真实合法性,证明材料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能证明获奖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公示)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有形市**** (5)证明材料及辅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按要求链接或链接的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10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 题目数量:2题。 答辩形式:书面闭卷答辩、暗标评审。 答辩时间:30分钟。 答辩得分:满分10分。 每题得分: 好的,得(4,5]分; 较好的,得(3,4]分; 一般的,得(2,3]分; 基本满足的,得2分; 未参加答辩的,不得分。 注:(1)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内容进行打分。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0分计。本项打分办法采用数学开闭区间方式,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2)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答辩现场,如不能按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报价: 82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R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以下 方法三、方法四中随机抽取一种。 R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R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为:95%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计算。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8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 |
评分因素 | 分值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4分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2分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2分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2分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2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3分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2分 |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1分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2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2分 |
3.4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7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
4.2 | 定标标准 | 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投标报价等 | ||
4.3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5 年 4 月 30 日 00 时00分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09 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uaia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地 址: 淮安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葛工 联 系 人: 严工
电 话: 0517-85881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