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电梯维保服务答疑澄清一
(项目编号:****)
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42页“商务评审标准-相关专利”要求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具有电梯相关专利(与电梯保养或电梯维修或电梯安装有关)。本次招标内容为电梯维修保养,与电梯制造和电梯安装无关。建议修改。
回复:关于招标文件第42页“商务评审标准-相关专利”评审项删除,调整如下:
投标人荣誉、奖项(2分)
投标人或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单位或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电梯维保相关的荣誉或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有1个得0.5分。本项满分2分。
注:
(1)如为投标人获得荣誉或奖项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发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证明材料,须体现评审信息。
(2)如为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人员获得荣誉或奖项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获奖证书、批复、颁发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证明材料,须体现评审信息。②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同一人员同时具有多项荣誉或奖项的可累计计分。
2、关于招标文件第43页“商务评审标准-技术团队配备-2、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第(3)项”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级别为电梯检验员的得2分,级别为电梯检验师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对电梯检验员/电梯检验师要求过于重复,且与维保服务无关,建议修改。
回复:根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维保单位每年度须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自行检查项目及其内容根据使用状况确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具有电梯检验员/电梯检验师的技术团队配备与电梯维保服务能力及质量有关联性。
关于招标文件第43页“商务评审标准-技术团队配备-2、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第(3)项”评审因素调整如下:“(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电梯检验员或电梯检验师)的,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
“商务评审标准-技术团队配备”评审项其余内容不变。
3、关于招标文件第43页“商务评审标准-技术团队配备-2、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第(3)项备注”的提问:备注中要求同时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或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jndj.osta.org.cn/)的证书信息查验结果网页截图。这一项只需要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还是需上传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和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证书查验结果网页截图请予以回复。
回复:“商务评审标准-技术团队配备-2、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第(3)项备注”修改如下: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jndj.osta.org.cn/)的证书信息查验结果网页截图,且上述材料需体现人员信息、证书信息、等级等评审因素。
注:以上答疑澄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答疑澄清与采购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此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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